| **县银鼎壹号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 (项目名称) 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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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人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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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 |
****改革局 |
批复文号 |
川投资备【2511-511623-04-01-255916】FGQB-200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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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地点 |
**市**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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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规模及内容 |
本项目拟购买存量住宅房屋19336.83㎡(188套)用于保障性租赁住房,配套购置车位116个并建设充电桩20个、购置及装修配套用房1182.28㎡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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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项目估算金额(万元) |
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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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似业绩 |
房屋建筑 |
是否允许有不良记录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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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代理范围 |
设计、施工、监理、重要材料和设备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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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代理费(万元) |
合计: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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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计划招标时间 |
2026-05-15 00:00至2026-05-20 23: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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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比选报名时间 |
2026-05-15 00:00至2026-05-20 23: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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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需要说明事项 |
一、本公告招标招标估算金额为16546.93万元,招标代理费最终结算以各标段的中标价(扣除暂列金额和暂估价)为基数按国家计委计价[2002]1980号和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收费标准下浮30%计取,招标代理费由中标单位支付。 二、具有效营业执照和比选公告发布期间的《**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招标代理登记证截图。并在**省公共**交易信息网(https://ggzyjy.****.cn/)信用等级AAA等级及以上截图。 注:提供相应信息截图。 三、比选申请人自2023年1月1日至比选申请文件报名截止日期,至少完成1个项目总投资(或预算金额)不低于8000万元的依法招标建筑工程项目代理业绩。 注:提供委托代理合同,代理协议不能体现总投资规模的还需提供该项目立项批复证明材料,施工单位招****公司资质为建筑施工总承包资质),施工单位中标结果公告截图。 四、本项目拟配备5人。 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省工程建设招标代理从业人员方章,同时具有建筑工程中级及以上职称;其他专职技术人员不少于4人,均具有**省工程建设招标代理从业人员印章。 注:提供2025年度申请人为以上所有人员缴纳的连续6个月社保证明材料;同时提供以上所有人员在**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招标从业人员信息查询截图;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及职称任职资格的通知书复印件。 五、本公告内容仅暂时预估项目招标代理费,具体金额以实际招标内容为准。 六、比选申请人单位的投标人员均须****交易中心代理机构比选系统内人员保持一致。 注:比选申请人在比选报名截止时间前将人员、业绩等证明材料传于此邮箱号:****@qq.com,申请人提供的申请证明材料中若有模糊不清且无法辨的,将作无效证明材料处理。标书代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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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 |
文老师 |
联系电话 |
181****06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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