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第9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面积及范围
拟征收土地位于英萃镇关嘴村3组,面积11.605亩。拟征收土地的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结果为准。
二、征收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北110****电站工程项目用地,主要用途为能源基础设施建设用地,符合《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
三、土地现状调查的安排
本公告发布后,由旺****事务中心****政府开展土地现状调查,于2026年5月15日开始对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进行调查确认。请涉及的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积极配合调查并对调查结果进行确认。
四、其他事项
(一)本次拟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由旺****事务中心作为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主体,组织实施相关工作,请拟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积极参与。
(二)本公告于2026年5月15日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村、村民小组公开公示栏张贴发布,并同步在****门户网站发布(网址:https://www.****.cn),公告时间为10个工作日,自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5月28日止。公告时间结束后,本公告将在**省征地信息公**台(网址:http://202.****.138/zd/zdplatform/Index.html)主动公开。
(三)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7年5月14日,在拟征地范围内不得**、改建、扩建建(构)筑物及其他设施;不得突击装修;不得新栽、移栽、抢栽除粮食蔬菜作物以外的苗木及其它附着物;不得从事其他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在拟征收范围内暂停办理下列手续:****基地和其他建设用地;审批改建、扩建房屋,集体建设用地出租、出让、抵押等;办理户口的迁入、分户等手续(婚姻、出生、军人复退或转业未安置人员、高校学生毕业及刑满释放等户籍登记的除外);改变房屋与土地用途,办理市场主体、税务登记手续;办理种植、养殖许可或备案;办理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许可或备案;办理其他有碍土地征收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工作的手续。限制期内任何部门擅自办理的相关手续不得作为征地补偿安置的依据。
特此公告。
****
2026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