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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505MA2YKQG030 | 建设单位法人:郑瑞山 |
| 陈凯榕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区 |
| **省**市**区南渠路1****园区) |
| 8万吨甲缩醛、5万吨DMMn生产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44-基础化学原料制造;农药制造;涂料、油墨、颜料及类似产品制造;合成材料制造;专用化学产品制造;炸药、火工及焰火产品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261-C261-基础化学原料制造 |
| 建设地点: | **省**市**区 南渠路1****园区) |
| 经度:118.93016 纬度: 25.19777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04-26 |
| 泉环评〔2023〕书5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2024-12-26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36330 |
| 2025.5 | 运营单位名称:**** |
| ****0505MA2YKQG030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市****公司 |
| 913********651175G | 验收监测单位:**中科****公司 |
| 913********56664X8 | 竣工时间:2024-12-10 |
| 2025-06-01 | 调试结束时间:2026-05-31 |
| 2026-04-15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5-14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org/yanshou/46211.html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生产规模为年产8万吨甲缩醛、5万吨DMMn | 实际建设情况:本次阶段性验收规模为年产8万吨甲缩醛 |
| 目前DMMn生产设备已建,但部分设备需要升级改造,故尚未开车投产,DMMn生产内容不在本次验收范围内,本次验收为阶段性验收。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项目以甲醇和甲醛为原料,采用催化反应精馏工艺合成甲缩醛(DMM);采用******公司的“甲醛-甲醇”合成DMMn工艺。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以甲醇和甲醛为原料,采用催化反应精馏工艺合成甲缩醛(DMM);采用******公司的“甲醛-甲醇”合成DMMn工艺。目前由于部分设备需要升级改造,DMMn部分尚未开车投产,不在本次验收范围内。 |
| 项目生产工艺不变,但由于部分DMMn设备需要升级改造,DMMn部分尚未开车投产,因此DMMn生产工艺不在本次验收范围内,本次验收为阶段性验收。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废气:①装置工艺废气、储罐区及装卸废气进入废气焚烧炉处理后由2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②污水站废气经加盖收集后统一纳入碱液喷淋+生物滴滤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③危废仓库废气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 2、废水:①生活污水排水系统独立设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流送厂内污水站处理;②生产污水由加****处理站处理;③**1****处理站,设计规模35m3/h,污水处理工艺采用“芬顿预处理+A/O”,同时建设一套15m3/h的中水回用系统,回用水作为蒸发冷系统补水;④设置4个初期雨水池,总容积280m3,设雨水监测池1座,容积860m3,初期雨水经收集后分批加****处理站处理。 3、噪声:主要采取墙体隔声、加强设备日常维护,维持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等降噪措施。 4、固废:项目项目一般工业固废为甲醛合成废催化剂和废精密过滤器和反渗透膜,更换后立即由原厂家带走回收处理,不在厂区内暂存;危险废物为废过滤棉、DMM合成废催化剂、DMMn合成废催化剂、废吸附剂、产品塔塔釜残液、废试剂及药品、废活性炭、物化污泥、生化污泥、废超滤膜、反渗透膜、废机油、废导热油、废包装袋,分类收集后分区暂存于危废间内,并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转运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5、环境风险:①设置事故水池一座,有效容积约2000m3,并配套自动雨水切换阀门。②在装置及罐区按规范设置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报警仪;③在生产办公楼建设应急物资库配套设置相应的应急物资,同时在装置区配套设置相应的应急物资等。 | 实际建设情况:1、废气:①装置工艺废气进入“焚烧炉+尾气锅炉”焚烧处理后由2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②污水站废气经加盖收集后统一纳入碱液喷淋+生物滴滤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③危废仓库废气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④储罐区及装卸废气进入1套“冷凝回收+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 2、废水:①生活污水排水系统独立设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流送厂内污水站处理;②生产污水由加****处理站处理;③**1****处理站,设计规模35m3/h,污水处理工艺采用“芬顿预处理+A/O”,同时建设一套15m3/h的中水回用系统,回用水作为蒸发冷系统补水;④设置4个初期雨水池,总容积280m3,设雨水监测池1座,容积860m3,初期雨水经收集后分批加****处理站处理。 3、噪声:主要采取墙体隔声、加强设备日常维护,维持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等降噪措施。 4、固废:项目一般工业固废为甲醛合成废催化剂和废精密过滤器和反渗透膜,更换后立即由原厂家带走回收处理,不在厂区内暂存;危险废物为废过滤棉、DMM合成废催化剂、废试剂及药品、物化污泥、生化污泥、废活性炭、废超滤膜及反渗透膜、废机油、废包装袋,分类收集后分区暂存于危废间内,并委托********公司定期转运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项目按要求建设一个48m2危废仓库。 5、环境风险:①设置事故水池一座,有效容积约2000m3,并配套自动雨水切换阀门。②在装置及罐区按规范设置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报警仪;③在生产办公楼建设应急物资库配套设置相应的应急物资,同时在装置区配套设置相应的应急物资等。 |
| ①考虑到安全风险的问题,将储罐区及装卸废气单独收集进入一套“冷凝回收+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正源公司已委托**市****公司编制了《****罐区及装卸废气处理工艺调整环境影响补充说明》,于2024年5月5日通过了专家评审(附件3),根据该补充说明污染源及环境影响分析,此次罐区及装卸废气处理工艺调整不会导致新增污染因子,不会导致污染物排放量、范围或强度增加,也不会导致环境影响或环境风险增大,对照《石油炼制与石油化工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不属于重大变动。 ②为了不和甲醛单元尾气处理装置的含氢尾气相互影响,减少安全事故风险,以及紧急停车情况下尾气环保处理等各方面的因素,合成装置工艺废气处理设施新增一台尾气蒸汽锅炉,与现有尾气焚烧炉并联,一同作为合成装置工艺废气的焚烧处理设施。新增的尾气蒸汽锅炉主要用于处理合成装置中轻组分回收塔塔顶排出的轻组分废气(主要为二甲醚,并含有甲缩醛和甲酸甲酯),即将轻组分废气作为尾气蒸汽锅炉的燃料燃烧处理,不会导致新增污染因子或污染物排放量、范围或强度增加,对照《石油炼制与石油化工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不属于重大变动。 ③目前DMMn生产设备已建,但部分设备需要升级改造,故尚未开车投产,DMMn生产内容不在本次验收范围内,故现阶段无DMMn生产相关固废产生。项目废气焚烧炉导热介质不再使用导热油,改为用水,更清洁、环保,导热油属于辅料,导热介质变化不影响主体工程方案;且导热介质改用水后将不再产生废导热油,减少危险废物的产生,且不会导致新增污染因子或污染物排放量增加,对照《石油炼制与石油化工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不属于重大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5.4142 | 14.842 | 0 | 0 | 5.414 | 5.414 | |
| 0 | 2.707 | 7.421 | 0 | 0 | 2.707 | 2.707 | |
| 0 | 0.271 | 0.742 | 0 | 0 | 0.271 | 0.271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812 | 2.226 | 0 | 0 | 0.812 | 0.812 | |
| 0 | 13773.6 | 0 | 0 | 0 | 13773.6 | 13773.6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3168 | 9 | 0 | 0 | 0.317 | 0.317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9816 | 14.231 | 0 | 0 | 0.982 | 0.982 | / |
| 1 | 污水处理站 | 项目废水排放从严执行《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表1水污染物间接排****园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水质指标要求,其中,甲醛执行表3的排放限值要求,即“1mg/L”。 | 项目蒸汽凝液系统排污水去蒸发冷系统做补水,脱盐水站排水、蒸发冷系统排水去中水回用系统处理后回用,浓排水去末端监控池(**池)排放。反应塔废水、真空泵排水、化验室排水、初期雨水、生活污水等****处理站处理。项目建设1座35t/h的污水站,处理工艺为“芬顿预处理+A/O”,建设一套15t/h的中水回用系统,工艺为“超滤+RO反渗透膜”,****处理站****园区纳管指标后,经园区市政污水****园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 根据监测结果可知,****处理站处理后的排放情况为:pH 7.5~7.6、悬浮物9~14mg/L、总氮2.89~4.02mg/L、五日生化需氧量15.9~20.2mg/L、甲醛0.19~0.28mg/L、化学需氧量53~66mg/L、氨氮1.50~2.12mg/L、石油类低于检出限,废水中各污染因子排放浓度均符合《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表1间接排放限值及有机特征污染物排放限值、****园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水质指标中最严格的要求,废水达标排放。 |
| 1 | 合成装置工艺废气处理设施 | 《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中表6排放限值、《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5/1782-2018)表1 | 合成装置工艺废气收集后经“废气焚烧炉+尾气锅炉”焚烧处理后通过1根2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 排气筒DA001废气中的氮氧化物排放浓度为4~5mg/m3、排放速率为0.041~0.059kg/h,甲醇未检出,符合《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中表6排放限值;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为2.86~9.43mg/m3、排放速率为0.033~0.103kg/h,甲醛排放浓度为0.20~1.25mg/m3、排放速率为0.00222~0.014kg/h,符合《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5/1782-2018)表1其他行业排放标准限值。 | |
| 2 | 污水处理站废气处理设施 |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5/1782-2018)表1 | 污水处理站废气收集后经“碱液喷淋+生物滴滤”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 排气筒DA002废气中的硫化氢排放浓度为0.011~0.070mg/m3、排放速率为1.25×10-5~8.47×10-5kg/h,氨排放浓度为0.62~1.68mg/m3、排放速率为7.07×10-4~1.98×10-3kg/h,臭气浓度排放浓度为85(无量纲),均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相关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为1.79~4.38mg/m3、排放速率为2.17×10-3~4.99×10-3kg/h,符合《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5/1782-2018)表1其他行业排放标准限值 | |
| 3 | 危废仓库废气处理设施 | 《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5/1782-2018)表1 | 危废仓库废气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 | 排气筒DA003废气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为1.32~1.68mg/m3、排放速率为2.31×10-3~2.96×10-3kg/h,符合《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5/1782-2018)表1其他行业排放标准限值。 | |
| 4 | 储罐及装卸区废气处理设施 | 《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5/1782-2018)表1、《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中表6排放限值 | 储罐及装卸区废气收集后经“冷凝回收+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 | 排气筒DA004废气中的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为5.22~17.6mg/m3、排放速率为8.25×10-3~0.031kg/h,符合《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5/1782-2018)表1其他行业排放标准限值;甲醇未检出,符合《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中表6排放限值。 |
| 1 | 隔声、减振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 主要采取墙体隔声、加强设备日常维护,维持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等降噪措施 | 根据噪声监测结果,验收监测期间,项目昼间厂界噪声值为57.9~64.5dB(A),夜间厂界噪声值为53.1~54.6dB(A),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
| 1 | 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防治。应严格按照《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GB/T50934-2013)要求,对重点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等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并加强防渗措施的日常维护。规范设置地下水及土壤跟踪监测点,并按监测要求开展监测,一旦发现监测指标明显高于本底值时,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预防对地下水及土壤的污染影响。 | 项目严格按照《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GB/T50934-2013)要求,对重点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等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并加强防渗措施的日常维护。项目按要求设置了3口地下水监测井,并在厂区内甲醛中间罐组附近设置1个表层土壤监测点和1个深层土壤监测点,企业将按自行监测要求定期开展地下水、土壤监测,目前土壤尚未到检测周期,地下水井无水,故无检测报告。 |
| 1 |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按照“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贮存、处理和处置,规范设置一般固体废物、危险废物暂存场所,贮存能力、面积等应与产生量相匹配,确保不造成二次污染。规范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加强全过程规范化管理,废过滤棉、废催化剂、废吸附剂、产品塔塔釜残液、废活性炭、物化污泥、废导热油等危险废物应规范收集、贮存,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就近进行无害化处置。严格按规定做好危险废物的转移工作,并强化危险废物运输过程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污水处理站生化污泥应进行危险特性鉴别,根据鉴别结果规范处置,鉴别前暂按危险废物进行管理。 | 项目按照“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贮存、处理和处置,确保不造成二次污染。 项目一般固废为废精密过滤器和防渗透膜、甲醛合成废催化剂,更换下来后立即外运至厂家回收利用,不在厂区内暂存,故厂区内不设置一般固废暂存场所。 项目按规范设置了1个48m2危废仓库,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加强全过程规范化管理,废过滤棉、废催化剂、废活性炭、物化污泥等危险废物收集后分区暂存于危废仓库内,委托********公司定期转运处置,并严格做好危废的转移工作,强化危险废物运输过程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处理站生化污泥属于危险废物,全程按照危废进行管理。 |
| 1 | 严格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控措施,项目建设应同时符合安全、消防、卫生等相关要求,将环保设备设施安全作为企业安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项目建****园区管委会的沟通协调,原料甲醇等危险物质尽可能采用管廊运输的方式,有效减小厂内危险物质储存量,进一步降低环境风险。装置、罐区应按规范设置围堰,配套建设一座有效容积不小于2000m3的事故应急池,配备完善的事故废水导流设施,****园区公共事故应急池的互联互通,确保事故废水有效收集、处置。按规范设置有毒、可燃气体泄漏检测报警装置,****园区有毒有害气体预警体系的衔接。 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等相关规定要求,做好与周边企业、石化园区、地方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应急预案的衔接和联动,按相关规定完成项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工作,严格落实备案后的应急预案,按规定开展必要的培训、宣传和演练,定期进行修订与完善。一旦发生环境风险事故,必须立即启动环境应急预案,有效防范环境风险,确保周边环境安全。 | 项目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同时符合安全、消防、卫生等相关要求。原料甲醇采用管廊输送,已按要求建设输送管廊。装置区、储罐区设置了围堰,配套建设一座2000m3的事故应急池,并配有完善的导流措施,****园区公共事故应急池的互联互通,确保事故废水有效收集、处置。按规范设置了有毒、可燃气体泄漏检测报警装置,****园区有毒有害气体预警体系的衔接。 企业按规定编制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生态环境局的备案,备案编号为350505-2025-004-H(附件7)。企业按规定定期开展培训、宣传和演练,定期进行预案的修订与完善。一旦发生环境风险事故,立即启动环境应急预案,有效防范环境风险,确保周边环境安全。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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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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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报告书》核定的污染物新增排放总量为: NOx≤9t/a;****园区污水处理厂正在进行污水提标改造,完成提标前:COD≤8.905吨/年、氨氮<1.187吨/年;提标改造后:COD≤7.421吨/年、氨氮≤0.742吨/年。 你公司应按照《****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进一步优化环评审批服务助推两大协同发展区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的函》(闽环发〔2018〕26号)文件要求及承诺,在按规定程序依法取得排污权指标并申领排污许可证前,项目不得投入生产。 (二)项目新增VOCs排放量14.295吨/年,从******公司废气收集治理项目新增减排量中1.2倍量削减替代(即17.154吨/年)。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项目新增污染物总量指标为NOx≤9t/a、COD≤7.421吨/年、氨氮≤0.742吨/年,企****易购买获得了总量指标,排污权交易凭证编号为233********433(附件6)。根据本次阶段性验收监测数据核算,并折算成满负荷工况,项目NOx排放量为0.404t/a,非甲烷总烃排放量为1.25t/a,COD排放量为3.448t/a,氨氮排放量为0.345t/a,满足批复要求的总量控制指标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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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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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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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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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