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元子环保共性产业园公辅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6年05月14日至2026年05月20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市**六路22****中心B22窗口,邮编:528400
联系电话:0760-****9254
传 真:0760-****746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项目名称 | **市元子环保共性产业园公辅工程项目 |
| 建设地点 | ****横栏镇环镇北路1号 |
| 建设单位 | **** |
| 项目概况 | ****于2021年环镇北路地块①左侧区域内取得了《横栏****基地****处理厂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中环建书〔2021〕0015号),现一期已建成并申领排污许可证,二期正在建设中,但因园区招商原因无法投产验收,暂未排污。根据中环建书〔2021〕0015号,横栏****基地****处理厂总处理规模为8000立方米/日,中水回用2000立方米/日,排放量为6000立方米/日。根据《**市元子环保共性产业园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横栏****基地****处理厂将建设4500立方米/日,剩余3500立方米/日处理规模将不再建设、运营。 |
| 环评机构 | 华青环保****公司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
| 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在《**市元子环保共性产业园公辅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受理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