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议,我局拟审批《****年产两万套****基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将项目环评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2026.5.15-2026.5.21(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731-****1506
传 真:****1506
地 址:**市新天北路001号科创大楼
邮 编:4106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项目 名称 | ****年产两万套****基地项目 |
| 建设 地点 | ****开发区金玉片区金旺路与玉塘路交汇处东北角 |
| 建设 单位 | ****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公司 |
| 公示 日期 | 2026.5.15-2026.5.21 |
| 项目 概况 | ****年产两万套****基地项目(项目代码:****)为**项目,****开发区金玉片区金旺路与玉塘路交汇处东北角,占地面积18541.8平方米,总投资8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17万元。项目以钢材、无铅焊丝、醇酸树脂漆(底漆)、丙烯酸聚氨酯漆(面漆)、稀释剂、聚氨酯固化剂、水性中联极光绿聚氨酯面漆、原子灰、矿石、废钢、钢渣、水泥、砂子等为原辅材料,通过下料切割、机加工、焊接、打磨、抛丸、底漆喷涂、流平、底漆烘干、计量配料进料、混合搅拌、出料、灌装、清洗、刮腻子、面漆喷涂等工序,生产工程机械配重;以钢材、无铅焊丝、醇酸树脂漆(底漆)、丙烯酸聚氨酯漆(面漆)、稀释剂、聚氨酯固化剂、水性中联极光绿聚氨酯面漆等为原辅材料,通过下料切割、机加工、焊接、打磨、抛丸、底漆喷涂、流平、底漆烘干、刮腻子、流平、面漆喷涂、流平、面漆烘干、冷却下件等工序,生产结构件(挖斗、动臂斗杆、车架、油箱);以钢材、无铅焊丝、脱脂剂、除锈剂(酸洗剂)、硅烷化剂、电泳涂料、聚酯粉末、水性中联极光绿聚氨酯面漆等为原辅材料,通过下料切割、机加工、焊接、打磨、预脱脂、主脱脂、水洗1、水洗2、酸洗、水洗3、水洗4、陶化、纯水洗1、纯水洗2、电泳、超滤装置1、超滤装置2、纯水洗3、烘干固化、喷粉、烘干固化、面漆喷涂、流平、面漆烘干、冷却下件等工序,生产覆盖件。项目建成后,可年产工程机械配重20000台、结构件(挖斗、动臂斗杆、车架、邮箱)10000件、覆盖件(门板、机罩)10000件。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 应采取围挡施工、洒水降尘等扬尘污染控制措施,施工场地进出口应设置洗车废水沉淀池,严格落实“六个100%”防尘措施。应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期,严格控制夜间施工作业时间,减少施工期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施工噪声应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标准限值要求。妥善处置施工垃圾,不得乱堆乱放或随意倾倒。 (二)强化运营期污染防治 1、项目实行“雨污分流,污污分流”。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和化粪池处理后(TW001),经生活污水排放口进入市政污水管网;表面处理工序生产****处理站(沉淀+絮凝气浮+水解酸化+生化+砂滤系统)(TW002)处理后经生产废水排放口进入市政污水管网;配重设备清洗废水、地面清洗废水及拌合设备清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灌装区设备及地面清洗,不外排。生活污水和表面处理工序生产废水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级标准。 2、项目切割粉尘由设备自带袋式除尘器处理,车间内无组织排放;各焊接工位仅一面开口,开口一侧采用软帘密闭,焊接烟尘经密闭负压收集由1套中央集尘系统处理后由20m排气筒(DA001)排放;抛丸粉尘由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调漆、喷漆、流平及烘干废气、喷枪清洗废气、危废间废气经密闭负压收集再经纸盒漆雾过滤+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处理后由20m排气筒(DA002)排放;酸洗酸雾经酸洗槽侧向抽风+碱液吸收塔处理后由20m排气筒(DA003)排放;电泳、烘干废气经密闭负压收集再经两级活性炭吸附后由20m排气筒(DA004)排放;喷粉粉尘经密闭负压收集再经旋风+二级滤筒处理后由20m排气筒(DA005)排放;粉末固化采用电加热,产生的有机废气经密闭负压收集再经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20m排气筒(DA006)排放;刮腻子、腻子打磨废气经密闭负压收集再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20m排气筒(DA007)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15m排气筒(DA008)排放;物料装卸粉尘、输送、计量、投料粉尘采取车间封闭措施并配套洒水、雾炮降尘措施处理后无组织排放;筒仓粉尘由筒仓顶配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项目切割、焊接、抛丸、刮腻子、腻子打磨、喷漆、喷粉工序产生的颗粒物、二甲苯以及酸洗产生的硫酸雾(DA001、DA002、DA003、DA005、DA007)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限值,腻子打磨、喷漆、调漆、流平、烘干以及喷枪清洗、危废暂存间、电泳、粉末烘干固化产生的非甲烷总烃、苯系物(DA002、DA004、DA006、DA007)执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3/3550-2026)表1中标准限值要求,二甲苯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限值要求,食堂油烟废气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厂界无组织非甲烷总烃、二甲苯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执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3/3550-202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915-2013)及修改单中表3无组织排放标准限值;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二级标准。 3、采取切实可行的噪声防治措施。采取优化平面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安装基础减振设施、厂房隔声等噪声防治措施。厂界东、北侧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西、南侧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 4、加强固体废物的管理。做好固体废物的分类收集、贮存、处置和管理工作,建立台账;喷粉过程中滤筒收集的塑粉回收再利用,废边角料、废包装材料、喷粉废滤芯、灌装沉淀池沉渣、废气处理设施更换的废布袋、布袋收集的粉尘、粉末喷涂固化树脂、纯水废过滤介质等一般工业固废收集、贮存后综合利用或委外综合处置,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设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间。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废切削液、废含油金属屑、废含油抹布、手套、漆渣、废油漆及稀释剂、固化剂桶、废清洗剂、废气处理设施更换的废活性炭、废过滤纸盒、废催化剂、脱脂槽浮油、废槽渣、表面处理工序废过滤介质、废水处理污泥、废表面处理剂包装、表面处理槽液等危险废物分类暂存于危废暂存间,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进行暂存后,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本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COD≤0.304t/a,NH3-N≤0.049t/a,VOCs≤2.949t/a(替代源:《********基地生产项目》(长环评(望经开)〔2023〕27号)VOCs总量控制指标3.46t/a和《**格力****公司废气深度治理项目》工程削减VOCs指标2.438t/a)。 |
| 环境保护承诺书 | |
| 公众参与情况 | 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未对环境影响报告表公众参与作强制性规定。 |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联系方式:0731-****1506 通讯地址:**市新天北路001号科创大楼 邮编:410600 |
注:1.根据《建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2.建设单位及环评机构对项目环评文件公开内容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