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日期:2026年5月15日
联系电话(传真):0431-****0677****审批办)
通讯地址:****服务中心二楼环保窗口
邮 编:130300
| 项目类型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报告表 | ****扩建项目 | ****开发区中兴街与规划路交汇****现有厂区内 | **** | **省中环****公司 | 项目概况:本****经济开发区中兴街与规划路交汇****现有厂区内(详见报告表),建设性质为扩建,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在现有汽车拆解车间外东侧及南侧扩建废塑料加工车间,占地面积880㎡。厂房内设2条废塑料加工生产线(含预处理水洗工序及破碎工序),清洗过程不使用清洗剂。项目建成后年处理废旧塑料5000t,生产再生塑料颗粒5451.59t/a。本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15万元。 | 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特别要着重做好以下环境保护工作: (一)施工期: 加强施工阶段的环境管理,采取切实可行的防尘、降噪及废水治理措施,妥善处理产生的固体废物。确保施工期空气环境、地表水环境及声环境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二)营运期: 1、严格落实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清洗废水采用“混凝+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定期排放;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排放;确保废水污染物排放浓度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要求后,经污水管网排入****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干雾海河。 2、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破碎工序及熔融造粒工序上方各设置1套集气装置,破碎工序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后引入拆解车间现有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确保废气排放浓度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中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后,由现有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熔融造粒工序非甲烷总烃经集气罩收集后引入拆解车间现有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确保废气排放浓度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中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后,由现有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厂区内无组织废气中非甲烷总烃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中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3、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噪声源做减振、隔声处理。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要求。 4、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措施。废活性炭及废润滑油集中收集后暂存于现有危废暂存库,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定期清运处置;不合格产品全部返回生产线再利用;其他一般固废根据其用途出售或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本项目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有关规定;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有关规定。 5、严格落实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车间、污水处理设施及危废贮存库等地面采取分区硬化及防渗处理,避免对地下水及土壤环境产生污染。 6、严格落实废塑料来源管控措施。不回收盛装农药、化肥、废染料、强酸、强碱及其他化学品废弃塑料包装瓶及瓶片;不回收属于医疗废物和危险废物的废塑料;不回收含放射性原料、卤素、危险废物的废弃塑料瓶及瓶片;不回收含有油类物质废塑料;不使用进口废塑料;建立废塑料的入厂台帐,不符合要求的原料不得进入厂区。废塑料原料的回收、包装、运输和贮存应符合《废塑料回收与再生利用污染控制技术规范(试行)》(HT/J364-2007)的管控要求。 |
注:根据《建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该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环境局****分局
初审:柯红颖 复审:周济 终审:刘雅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