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扩充我区公办学前教育**,优化学前教育网点布局结构,****幼儿园学位紧张问题,切实保障辖区适龄幼儿就近入园需求,根据我区学前教育发展工作安排,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优质场地,通过租赁方****幼儿园。现将本次遴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租赁遴选对象
本次遴选对象为**区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两类场地权属主体,自愿报名参与遴选:
1.辖区内正常开办、办学条件优良、****幼儿园举办主体;
2.辖区内已停办且场地完好、****幼儿园产权方或合法场地出租人。
二、准入遴选条件
所有申报场地及申报主体须满足以下准入条件,区教育局将结合场地条件、片区需求择优遴选:
1.场地所在片区人口密集、适龄幼儿基数大,公办幼儿园学位**紧缺、学位缺口突出的,优先遴选。
2.场地服务半径科学合理,周边交通条件便捷,能够充分满足辖区幼儿就近入园、家长便捷接送的需求。
3.场地及房屋产权清晰、权属明确,无抵押纠纷,可依法签订合法有效的正式租赁合同。
4.房屋建筑结构安全稳固,在办幼儿园需具备合格的房屋安全鉴定报告,消防验收、卫生保健、校园安防****幼儿园办园标准。
5.场地整体符合标准化办园规范,设有独立出入口,****活动室、幼儿卫生间、厨房、保健室等必备功能场所,配备充足、合规的幼儿户外活动场地。
6.场地周边环境安全合规,无各类污染源、无持续性重大噪音干扰、无易燃易爆、高压设备等危险设施,适宜办学育人。
7.场地办学规模达标,原则上可开设不少于6个教学班,满足常态化办园办学需求。
8.在办幼儿园需配齐可用的幼儿玩教具、视频监控、消毒设备、消防设施等办园配套设备;停办幼儿园场地原有设施设备齐全、可改造复用的优先考虑。
9.****幼儿园须证照齐全、办学合法合规,历年年检合格,近2年内无安全责任事故、无违规乱收费行为、无重大信访投诉事件。
10.申报主体及场地无各类违法违规办学及经营记录,****幼儿园办学标准对场地进行改造升级、规范使用,主动配合教育主管部门日常监管。
三、公告及申报时间
公告日期:2026年5月11日至2026年5月15日(5个工作日)。
申报材料截止时间:2026年5月22日18:00前,逾期将不予受理申报。标书代写
四、申报地点
****506办公室
五、租赁期限
场地租赁期限原则上不少于三年,具体租赁年限、**细则及双方权利义务,以最终签订的正式场地租赁合同为准。
六、申报材料清单
申报主体须按要求整理提交完整、真实、有效的申报材料,所有复印件需注明“与原件一致”,企业主体加盖公章,个人产权方签字并按手印,具体清单如下:
1.****幼儿园申请书(加盖公章/个人签字按手印);
2.场地、房屋产权证明或合法有效使用证明材料;
3.房屋安全、消防、卫生保健等相关合规合格证明材料;
4.法人身份证、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幼儿园提供);
5.办学许可证、近两年度年检合格****幼儿园提供);
6.教职工名册、教职工从业资格证书、全员无犯罪记****幼儿园提供);
7.场地无权属纠纷、无债务纠纷、无违法违规记录承诺书;
8.场地平面规划图、场地及功能室现场实景照片;
9.申报主体可提供的其他补充佐证材料。
七、咨询及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8513 监督电话:****5256
八、其他事项
1.申报主体对所提交全部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若存在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等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申报及遴选资格,纳入失信台账,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2.本次遴选不收取任何报名、评审、公示相关费用,全程公开透明,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3.本次遴选未尽事宜,由****负责解释。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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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