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野高速】巴东至张家界高速沪蓉沪渝连接段(含巴东长江二桥)与宜万铁路交叉工程安全评估咨询服务询比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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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高速沪蓉沪渝连接段(含**长江二桥)与宜万铁路交叉工程安全评估咨询服务询比采购公告

****(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 ****(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 巴****高速沪蓉沪渝连接段(含**长江二桥)与宜万铁路交叉工程安全评估咨询服务 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组织询比采购,现公开邀请潜在供应商参加竞标。

1.项目概况及采购范围

1.1项目名称:巴****高速沪蓉沪渝连接段(含**长江二桥)与宜万铁路交叉工程安全评估咨询服务

1.2采购编号:****

1.3项目概况:巴****高速公路沪蓉沪渝连接段(含**长江二桥)与宜万铁路交叉处对应铁路里程为K1227+169,与铁路上行线的交角为68°。项目上跨宜万铁路,因此对该项目开展设计及安全评估。

1.4采购内容及范围:巴****高速沪蓉沪渝连接段(含**长江二桥)与宜万铁路交叉工程安全评估咨询服务,主要工作内容为:完**全评估报告及相关报批文件的编制工作,采购内容及要求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1.5最高竞标限价:30万元。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1.6服务期:计划工期120日历天(服务期开始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1.7质量要求:满足国家现行标准及采购人要求。

1.8建设(交货、服务)地点:**州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应具备的最低资格条件详见采购公告附录。

2.2 本次采购 不接受 联合体。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的,应递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满足本条第2.1 款、2.2款规定的要求;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采购项目,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2.3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每个供应商最多可对1个标段竞标;每个供应商允许中1个标。

2.4 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响应。否则,相关响应均将被否决。

3.采购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若为联合体竞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交投电子采购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网址:http://ec.****.com)进行注册登记。

3.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6年5月16日至2026年5月18日24时止(**时间、下同),登录“平台”,在所竞标标段下载采购文件。联合体竞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采购文件。未按规定从“平台”下载采购文件的,采购人 (“平台”)拒收其响应文件。

3.3采购文件下载时须支付平台服务费300元/标段,一经支付不予退还。标书代写

4.响应文件的递交

4.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5月22日9时30分标书代写

4.2响应文件的递交方式

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截止时间前,登录“平台”,选择所竞标标段将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通过CA数字证书上传。供应商完成响应文件上传后,“平台”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采购人(“平台”)将拒收。电子标服务

4.3响应文件的制作、网上递交、开启环节需要使用CA数字证书。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门户(“平台”—帮助中心—CA办理)。

5.发布公告的媒介

采购公告在**交投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ec.****.com/)上发布。

6.评审办法

本次采购评审采用综合评估法。

7.其他

/

8.联系方式

采购人:****

地 址:**省**巴****社区沿江大道47号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131****1480

采购代理:****

地址:**市**区四新大道28号******中心34楼

联系人:赵艺媛、桂卓潇

电话:027-****8356、139****3312

监管部门:****纪委办公室

地 址:**省**巴****社区沿江大道47号

联 系 人:陈先生

联系方式:186****0227

异议渠道:供应商登录“平台”在“异议管理”菜单以书面形式提出

2026年5月15日

采购公告附录: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供应商须同时具备:

1、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材料;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铁道行业甲级资质。

注:1、供应商应提供内容清晰可辨的营业执照以及资质证书的扫描件;

2、对于发生重组或变更的供应商,应提供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企业营业执照的变更记录复印件。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企业业绩要求

近5年内承担过 1项涉铁工程安全评估服务业绩。

注:1、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完成的项目,其业绩视为不满足最低业绩要求。

2、业绩证明材料要求:需提供合同协议书的扫描件。若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无法表明上述要求的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应由该业绩项目的发包人出具证明材料,否则评审时不予认可。

3、业绩认定时间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近5年指2021年1月1日至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企业信誉要求

1、供应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接管或清算、破产状态。

2、供应商没有被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部门作出取消在**省交通建设市场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公路建设市场的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

3、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人民法院判决为行贿罪的;

(4)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n/)中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5)被****集团有限公司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且在处罚期内的。

注:1、本表中“近三年”是指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往前推算的3年,以有效的判决书生效的时间为准,同一案件有多份判决书的以时间在后的为准。

2、供应商按响应文件格式提供供应商信誉声明,无需提供截图等证明材料。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人员最低要求)

企业人员要求

项目负责人:1人,近 5年担任过 1个涉铁工程安全评估服务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注:1、业绩证明材料要求:需提供合同协议书的扫描件,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人员姓名及所担任的职务。若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无法表明上述要求的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应由该业绩项目的发包人出具证明材料,否则评审时不予认可。

2、业绩认定时间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近5年指2021年1月1日至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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