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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的有关规定,现将**南****处理厂建设项目(一期)水保方案报告表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众如对该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有意见和建议,请在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反映,逾期未提出异议的,视同无异议。本项目公示时间:2026年5月15日至2026年5月28日止。
一、公示内容
**南****处理厂建设项目(一期)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详见附件一)。
二、公示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社会各界公众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传真或者其他便利的形式向建设单位索取相关资料,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方案编制单位联系方式如下:
方案编制单位联系人:江工
方案编制单位联系电话:138****3790
附件一:**南****处理厂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