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台港航道通港达园提升工程
招标文件
第1号补遗书
各投标人:
1、梅台港航道通港达园提升工程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调整为:
| 标 段 |
业绩要求 |
| / |
自2021年1月1日(以实际交工日期为准)以来按一个标段成功完成过IV级及以上内河航道的新(改)建或养护工程的施工(须包含护岸); |
注:1、投标人应在“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后附相关资料 ,所附资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5.3项规定。养护工程无法提供《主要业绩信息一览表》的,应附:(1)中标通知书扫描件;(2)合同协议书扫描件;(3)质量证明文件(由发包人出具的水运工程(标段)交工验****委员会出具的水运工程竣工验收核查报告或竣工验收证书)的扫描件,三者缺一不可。标书代写
2、梅台港航道通港达园提升工程附录 5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和安全负责人最低要求)项目经理业绩调整为:“担任过IV级及以上内河航道的新(改)建或养护工程的施工(须包含护岸)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技术负责人或项目总工 ,或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的施工负责人)”。
3、第三章评标办法2.2.2(4)信誉已完业绩信息公开得分调整为:标书代写
投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水运施工类似项目业绩投标截止时间在“**省交通运输信用管理与服务系统”中已全部公开并按要求提供了含有该系统水印的《主要业绩信息一览表》截图的,得0.5分;养护工程的无须提供《主要业绩信息一览表》截图,符合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的,得0.5分。标书代写
4、本补遗书一经在浙里公共**交易数字化招标交易系统中发布,即表示所有投标人都已收到该补遗书。
5、投标人在收到本补遗书之日起,如未在规定时间前通过浙里公共**交易数字化招标交易系统内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则视为将如期完成投标文件的编制及提交,不再提出任何异议。标书代写
招标人:****
招标代理:****
2026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