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城乡供水保障工程(EPC)-汇通大道给水干管修复工程 评标结果公示
**县城乡供水保障工程(EPC)-汇通大道给水干管修复工程
评标结果公示
(项目编号:****)
一、项目概况:
**县城乡供水保障工程(EPC)-汇通大道给水干管修复工程于2026年4月21日在****官网上发布了招标公告,于2026年5月12日在****开标,并于2026年5月12日完成评标工作。****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已经确认评标结果,现进行评标结果公示。
二、评标结果
| 排名 |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 | **市**区****公司 | ****集团有限公司 | |
| 投标总报价(元) | ****860 | ****114 | ****368 | |
| 下浮率 (不得低于6% ) | 10% | 9% | 8% | |
| 计划工期 | 60日历天 | 60日历天 | 60日历天 | |
| 质量标准 | 合格 | 合格 | 合格 | |
| 项目经理 | 姓名 | 王彦民 | 林森 | 邓俊杰 |
| 证书名称 |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 |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 |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 | |
| 证书编号 | 豫241****85221 | 浙233********04318 | 粤144********40476 | |
评标情况资料见本公示下方附件。
二、评标情况
评标情况资料见本公示下方附件。
四、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2026年5月16日至2026年5月18日(**时间)。
五、异议与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六、联系方式
1.招标人信息
名 称: ****
地 址: ****花园镇建设路37号
联系人/联系方式: 陈亮/158****0011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
地 址: **省**市**县汇通大道168号(嘉业房产院内)
联系人/联系方式: 高丽丹/136****3708
2026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