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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殖场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场所选址风险评估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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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司****养殖场动物防疫
条件审查场所选址风险评估结果公示
****村委员会《关于印发**市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场所选址风险评估办法(试行)的通知》(渝农规〔2024〕1号)文件规定,****村委于2026年4月29日正式受理了******公司关于在**县砚台镇太安村1****养殖场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场所选址风险评估的申请。
****养殖场动物防疫条件选址的合规性和科学性,****村委于2026年5月7日在县级风险评估专家库随机抽取了3名专家组建专家组,对******公司在**县砚台镇太安村1****养殖场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场所选址进行了风险评估,专家组一致给出了“通过”的评估结论。现将该评估结论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即2026年5月15日至2026年5月21日。在公示期间,如对该风险评估结论有异议,请及时向我委实名反馈有关情况,监督电话:023-****2405。公示无异议后,我委将对评估结论进行正式确认,并依据相关规定办理后续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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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