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处置公告
****拥有对鄂****集团****公司债权资产,拟进行处置,现予以公告。
一、处置资产信息
截至2026年4月30日,拟处置债权鄂****集团****公司的债权本金余额为62,541.11万元,违约金余额为152,178.97万元,具体详见下表:
| 截至2026年4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 |||||||
| 序号 | 债务人 | 本金 | 违约金 | 债权合计 | 抵押措施 | 保证措施 | 资产所在地 |
| 1 | 鄂****集团****公司 | 625,411,125.58 | 1,521,789,672.74 | 2,147,200,798.32 | 1.**易****公司名下位于**市****办事处营盘壕村郝兆奎社的国有土地(45105.82平方米)。 2.**易****公司名下位于**区天骄路18****博览园B2号楼23404.83㎡、A6号楼12886.26㎡、A7号楼2398.86㎡、A8号楼1345.9㎡、C6号楼10126.19㎡,共计50162.04㎡的房屋提供抵押担保。 3.周云海持有鄂****集团****公司70%股权及派生权益质押。 4.周强持有鄂****集团****公司30%股权及派生权益质押。 5.易兴物流持有**市易兴房****公司70%股权及派生权益质押。 6.乌仁持有**市易兴房****公司30%股权及派生权益质押。 7.易兴物流持有的**市易兴物业****公司100%股权及派生权益质押。 8.乌仁持有**市东易达装饰****公司22.976%股权及派生权益质押。 9.易兴物流持有**市东易达装饰****公司77.024%股权及派生权益质押。 | **天佐宏****公司、**市盛泰****公司、******公司、周云海、乌仁、周强、高敏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 **市 |
注:1.本公告清单列示的资产信息和金额仅供参考,如清单中债务人、债权金额、担保人及担保物等信息与事实不符的,以相关合同、生效法律文书等为准。
2.若债务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及/或主管部门代为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若本清单中担保人名单出现遗漏、笔误的,****公司对其担保责任的免除,担保人仍须按合同约定及法律规定履行担保责任。
3.本公告所列示的债权资产按其现状出售,我分公司不对资产的状况做任何声明或保证。投资者需自行了解、知悉并确认主债权及担保债权的现状、瑕疵、缺陷及风险,并自愿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损失以及不能获得预期利益的后果。
二、交易条件
要求买受人信誉良好,****公司要求方式付款且交易资金来源合法,能够接受债权资产存在的瑕疵及购买债权所带来的风险。
三、交易对象
对交易对象的要求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资金来源合法,不存在涉黑涉恶,不存在非法经营、非法集资等情况,且以下主体不得购买:国家公务员、****公司工作人员;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公司,担保****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
受让人需在成交确认前签订相关承诺书,承诺不属于不得购买范围主体。
三、公告期限
公告期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公告期内受理该资产处置有关异议和征询。
四、特别提示
1.以上处置资产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拟处置资产的借据、合同/协议、人民法院、仲裁机构出具的民事调解书、判决书、仲裁裁决书等有关法律文书确定为准,我公司有权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对以上拟处置资产及其处置方式、交易对象要求、处置方案进行调整。
2.投资者需自行了解、知悉并确认公告清单中主债权及从权利的现状、瑕疵、缺陷及风险,并自愿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损失及不能获得预期利益的后果。
3.本公告不构成一项要约。
五、联系方式
受理公示事项联系人:刘先生,电话:0471-****601
受理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话:0471-****868
联系地址:**自治区**市**区腾飞南路45号绿地腾飞大厦A座14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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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