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包1:
| **** | **省**市**区站北东街188号2栋24层2413号 | 14,089,920.00元 | 98.07 |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
| C****0900 | C****0900 农业农村环境治理服务 | ****城乡环卫一体化服务外包 | 和盛镇全镇面积41平方公里,涉及11个村社区183个小组农村院落生活垃圾清运,道路面积约933183㎡的清扫保洁(建成区范围内道路以外包括但不限于居民小区退红区、人行道、公园人行道和镇域内绿道等公共区域未计入面积但纳入保洁范围) | 1、作业人员基本配备要求:合计不少于176人(项目服务人员要求:男女不限,年龄18-63岁),具体人员配置如下: (1)环卫工人不少于152人, (2)项目管理人员不少于17人(包括:项目经理1人,主管6人,组长6人,质检组长1人,质检员3人)等 | 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 文明作业标准:(1)环卫作业人员必须穿有安全标志的工作服上岗,无脱岗、到岗不到位和聚集聊天现象,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2)不得将垃圾扫入下水道、河道或绿化带。 (3)认真落实交接班制度,无断档现象,服从工作安排,发现影响环境卫生的突发性问题及时汇报,积极解决等 |
林达琼(采购人代表)、王谷雨(采购人代表)、陈杨、宋明玮、袁平、何天星、石毅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以成本加合理利润的原则,定额收取服务费90000元。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9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1.计划编号:510********200011483;
2.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元/年): 14,267,920.41
3.采购品目编码及名称:C****0900农业农村环境治理服务;
4.监督管理部门:****财政局,联系电话:028-****7142。
5.付款进度安排:分期付款;1、签订采购合同供应商开具等额的发票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00%。2、剩余合同金额按月支付,采购人在收到供应商开具的发票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83%。3、剩余合同金额按月支付,采购人在收到供应商开具的发票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83%。4、剩余合同金额按月支付,采购人在收到供应商开具的发票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83%。5、剩余合同金额按月支付,采购人在收到供应商开具的发票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83%。6、剩余合同金额按月支付,采购人在收到供应商开具的发票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83%。7、剩余合同金额按月支付,采购人在收到供应商开具的发票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83%。8、剩余合同金额按月支付,采购人在收到供应商开具的发票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83%。9、剩余合同金额按月支付,采购人在收到供应商开具的发票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83%。10、剩余合同金额按月支付,采购人在收到供应商开具的发票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83%。11、剩余合同金额按月支付,采购人在收到供应商开具的发票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83%。12、剩余合同金额按月支付,采购人在收到供应商开具的发票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83%。13、剩余合同金额按月支付,采购人在收到供应商开具的发票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87%。
6.因系统固化: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注: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
名称:****
地址:**市**区和盛镇顺广路139号
联系方式:028-****101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省**市**区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700号7栋1单元16层1623、1625号
联系方式:028-****9928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李珍珍、周东群、蒋德林、刘鑫、刘燕
电话:028-****9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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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