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的有关规定,现对**市****发电厂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第二次公告。
(一)建设项目概要
1.项目名称:**市****发电厂工程
2.建设地点:**县虎踞镇合湖村孝子冲
3.项目基本情况:本项目采用焚烧炉处理工艺,日处理城乡生活垃圾600t。配置1台600t/d焚烧炉,余热锅炉采用1台中温次高压余热锅炉(6.4MPa,450℃),汽轮发电机组为15MW凝汽式机组1套,发电量约1.06×108kW﹒h/a,其中平均年上网电量约8.8×107kW﹒h/a。配套建设烟气净化设施和废水处理设施,预计年运行时间8000小时以上。本项目烟气净化采用“SNCR炉内脱硝+半干法机械旋转喷雾脱酸+干法消石灰喷射+活性炭喷射+袋式除尘+SCR”的组合烟气治理工艺。垃圾渗滤液处理工艺:预处理+IC厌氧反应器+A/O+UF+纳滤+反渗透”。纳滤和RO浓水采用DTRO减量工艺,最终浓液回用于主厂房,清液回用至冷却塔。
4.服务范围包括**县、**县、**(部分)及**县。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见附件1。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见附件2。
(四)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名称:****
通信地址:**省******陵园****公司)
联系人:陈总
联系电话:139****3387
邮箱:****@qq.com
(五)承担环评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名称:湖****集团有限公司
通信地址:**省**市东二环一段1139****中心二楼202室
联系人:赵工
联系电话:0731-****7300转2086
邮箱:****@qq.com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及起止时间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意见和看法。公众反映问题请留下姓名、性别、年龄、联系方式等,以便意见反馈。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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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