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包1:
| **** | 安****经济开发区青**路与紫云路****萨尔斯堡9幢商104 | 0.00元 |
合同包2:
| **千****公司 | **省**市**区**街道东原晴天见二栋205室 | 0.00元 |
合同包3:
| ******公司 | **省**市**区黄峪镇王官营111号A栋-三层305室006号工位 | 0.00元 |
合同包4:
| **生气****公司 | **省**市**区**路街道九州大道187号亨达小区临街1层4号商铺 | 0.00元 |
合同包5:
| **善福祥****公司 | **省**市**区华林路523号204室 | 0.00元 |
合同包6:
| **鑫通恒达****公司 | 甘****园区上川镇砂梁墩村211附1号 | 0.00元 |
合同包7:
| 甘****公司 | **省**市**区**路街道**路16号甘霖大厦12楼1207 | 0.00元 |
合同包1:
服务类(****)
| 1 | 殡葬服务 | 向治丧群众提供瓷像灵位殡仪服务。 | 向治丧群众提供瓷像灵位殡仪服务 | 详见招标文件 | 一年 | 合格 | 0.00 |
合同包2:
服务类(**千****公司)
| 2 | 殡葬服务 | ****乐队殡仪服务。 | ****乐队殡仪服务 | 详见招标文件 | 一年 | 合格 | 0.00 |
合同包3:
服务类(******公司)
| 3 | 殡葬服务 | 向治丧群众提供摄像殡仪服务。 | 向治丧群众提供摄像殡仪服务 | 详见招标文件 | 一年 | 合格 | 0.00 |
合同包4:
服务类(**生气****公司)
| 4 | 殡葬服务 | 向治丧群众提供挽联及入殓殡仪服务。 | 向治丧群众提供挽联及入殓殡仪服务。 | 详见招标文件 | 一年 | 合格 | 0.00 |
合同包5:
服务类(**善福祥****公司)
| 5 | 殡葬服务 | 向治丧群众提供幻灯及祭奠祈福殡仪服务。 | 向治丧群众提供幻灯及祭奠祈福殡仪服务。 | 详见招标文件 | 一年 | 合格 | 0.00 |
合同包6:
服务类(**鑫通恒达****公司)
| 6 | 殡葬服务 | 向治丧群众提供鲜花殡仪服务。 | 向治丧群众提供鲜花殡仪服务。 | 详见招标文件 | 一年 | 合格 | 0.00 |
合同包7:
服务类(甘****公司)
| 7 | 殡葬服务 | 向治丧群众提供守灵一次性殡仪服务。 | 向治丧群众提供守灵一次性殡仪服务 | 详见招标文件 | 一年 | 合格 | 0.00 |
樊毅敏(采购人代表)、罗炜、蒋小荣、刘欢芳、马泽宝(采购人代表)、陈学芬、方玉珍、孙**、苏芳、王雪梅、韩军兰、王锡丽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参照国家计委〔2002〕1980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各标段在分包预算金额基础上按服务类项目统一优惠下浮35%计算收取。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11310元。收取对象:中标人。
合同包2: 21349元。收取对象:中标人。
合同包3: 10790元。收取对象:中标人。
合同包4: 21138元。收取对象:中标人。
合同包5: 19630元。收取对象:中标人。
合同包6: 52000元。收取对象:中标人。
合同包7: 15210元。收取对象:中标人。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1、因本项目是按服务方服务费支付比例进行报价,故第一标段中标人为****,中标服务方服务费支付比例为60%;第二标段中标人为**千****公司,中标服务方服务费支付比例为50%;第三标段中标人为******公司,中标服务方服务费支付比例为50%;第四标段中标人为**生气****公司,挽联服务项目中标服务方服务费支付比例为50%,入殓殡仪服务项目中标服务方服务费支付比例为60% ;第五标段中标人为**善福祥****公司,中标服务方服务费支付比例为55%;第六标段中标人为**鑫通恒达****公司,中标服务方服务费支付比例为50%;第七标段中标人为甘****公司,中标服务方服务费支付比例为58%。
2、第一至第五标段评标专家为:马泽宝 樊毅敏 罗炜 陈学芬 刘欢芳 方玉珍 蒋小荣
第六至第七标段评标专家为: 马泽宝 樊毅敏 孙** 韩军兰 王锡丽 苏芳 王雪梅
名称:****
地址:**省**市**区华林路 523 号
联系方式:0931-****05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省**市**区**北路 222 号第 36 层3616室
联系方式:199****6925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管理员
电话:199****6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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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