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渔港升级改造项目增殖放流(二期)工作承担单位询价公告
****中心渔港升级改造项目生态修复工作,现就项目增殖放流(二期)工作承担单位遴选公告如下:
一、工作内容
1.工作经费:项目预算及报价上限20万元(含苗种费、运输费、人工费、检测费、公证费、专家费等),下浮率不超10%。
2.放流品种及规格:紫红笛鲷,苗种体长≥3cm,放流数量≥10万尾;斑节对虾,苗种体长≥2cm,放流数量≥20万尾。
二、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需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者三证合一复印件);
2.服务单位具备增殖放流工作经验,供应商应须持有相应苗种的《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
3.****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函(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计算);
4.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材料。
三、报名须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
2.承担过增殖放流工作业绩证明;
3.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4.本项目报价函(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4.报名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公告期限
2026年5月15日-5月21日(共7日)
五、报名时间及地址
报名时间:2026年5月15日-5月21日17:30分止,逾期送达或者不按要求报送文件将予以拒收。
报名地点:****2楼渔业渔政室
联系人:符工 联系电话:155****2687
六、选取方式
1.由业主单位根据报价、业绩、信誉及资质等条件综合评定,择优选取1家中标候选单位。
2.中标候****人民政府网上公示3个日历天,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本次遴选中标单位。
3.若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企业不足3家,将从符合资质的报名单位中遴选中标单位。
七、其他事项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2.资格资料、报价函等报名材料盖章并密封。
3.提交报名材料正副本各一份,副本用正本复印即可。
4.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本项目询价公告有异议的,可以在公告期内,实名书面反馈我局,逾期且非实名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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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