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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城乡总部经济产业园A地块1-13#楼智能化工程招标
第1号补遗书
根据《中国城乡总部经济产业园A地块1-13#楼智能化工程招标文件》(以下简称 “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的规定,招标人发布了招标文件的第1号补遗书。本补遗书是对招标文件的补充和修改,效力优先于招标文件。
第一部分 招标文件补遗
1、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人员最低要求)中JZZNH-1标段、JZZNH-2标段的项目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2、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C类证书”修改为:
“2、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
2、本项目的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延期至:2026年5月20日17时00分,投标人的相关权利与义务相应顺延。标书代写
3、上述内容为本次补遗主要内容,招标文件其他内容未做调整。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时应注意本次补遗修改的内容,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及时获知修改内容而导致的任何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标书代写
招标人:****
****公司
****工程局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
2026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