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中县李伟晶、罗婷、关彬等11宗用海养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第二次公示

审批
辽宁-葫芦岛-绥中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5月15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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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次] **县李伟晶、罗婷、关彬等11宗用海养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第二次公示
150****7700 发表于 2026-05-15 15:14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相关规定,为让公众充分了解本项目,接受项目周边公众的监督,现就[**县李伟晶、罗婷、关彬等11宗用海养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有关信息予以第二次公示,征求公众意见和建议。

一、项目概况
建设项目名称:**县李伟晶、罗婷、关彬等11宗用海养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项目地址:建设地址位于**县南侧海域,
建设内容:本次评价的11宗用海养殖项目在**县南侧海域开展海参养殖活动,用海权利人为李伟晶、郭洪军、刘中日、李赫、宋心静、罗婷、李明、李兴雷、关彬、宫厚雷。11宗用海总面积:432.0858公顷。
项目性质:**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查阅的方式与途径

《**县李伟晶、罗婷、关彬等11宗用海养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链接:: https://pan.**.com/s/1rxXhkY0R8cijhfqUM-6H_A 提取码: yjf9

建设单位提供纸质报告供公众查阅,如需查阅纸质报告书请与建设单位联系,联系方式见本公示第七项。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省**市**县,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考虑以拟建项目所在地方圆5km范围内的公众为主,其他公众为辅的原则。评价范围外的群众也可提出与本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公众意见主要事项如下:

1、您对环境质量现状是否满意(如不满意请说明主要原因)

2、您是否知道/了解在该地区建设的项目

3、您是从何种信息渠道了解该项目的信息

4、根据您掌握的情况,认为该项目对环境质量造成的危害/影响是

5、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请简要说明原因

6、您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四、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链接

链接:: https://pan.**.com/s/1rxXhkY0R8cijhfqUM-6H_A 提取码: yjf9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欢迎公众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便利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评单位提交书面意见。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公示发布后的10个工作日内。

七、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负责人:李强

地 址:**省**市**县网户乡新立村

联系电话:156****3999

八、环评单位联系方式

环评机构:******公司

联 系 人:张艳伟

联系电话:158****3660

电子邮箱:****@qq.com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