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202国道黑大线清原**段改建工程 (项目名称) G202国道黑大线清原**段改建工程第三方检测服务 (标段名称)检测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 G202国道黑大线清原**段改建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委员会 (项目审批、****机关名称)以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G202国道黑大线清原**段改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辽发改交通(2024)674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 ****运输局 ****机关名称)以 关于G202国道黑大线清原**段改建工程施工图设计的批复、抚交(2026)10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项目业主为 **** ,建设资金来自 省本级预算资金及县预算资金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59.2%、40.8% ,本项目试验检测的招标人为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检测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
G202国道黑大线清原**段改建工程起点位于清原县瓦子窑村瓦北线与黑大线平**以南200米(国道黑大线管理桩号K1145+241)处,路线向西设桥跨越浑河、沈吉铁路,之后由东向西沿沈吉铁**侧布线,经清原县镇东村、五里庙村、靠山屯、**村、西堡村,终点位于马前寨村马前寨**侧(国道黑大线管理桩号K1156+066)处,与原黑大线平交,路线全长11.31公里。全线采用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0.0米,路面宽度18.5米。桥涵设计荷载采用公路一I级。
2.2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共划分为 1 个标段。
2.3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为标段范围内施工过程质量检测及交竣工验收质量检测(主要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对工程项目的原材料、施工工艺、工程质量等进行检测)。
2.4服务期限
730 日历天(计划服务时间:2026 年 06 月15 日~2028 年06 月14日)。具体服务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试验检测能力,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条件如下:
3.1.1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投标人须具有国内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综合甲级及以上试验检测资质。 (3)投标人应具有省级及其以上主管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3.1.2业绩要求
近3年(指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具有1项类似公路工程第三方检测服务的业绩(必须包含路基或路面或桥梁等土建工程 )。
3.1.3信誉要求
无
3.1.4项目负责人要求
必须在投标人单位(或其下属的非独立法人检测机构)任职并从业登记。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师职业资格证书、或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且证书检测专业应包含道路工程(或公路、材料两项)或桥梁隧道工程(或桥梁、隧道两项)。近3年(指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具有1项类似公路工程第三方检测服务的业绩(必须包含路基或路面或桥梁等土建工程 )。
3.1.5其他要求
****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管理信息系统(https://www.****.cn/)”,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系统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存在下列情形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1)G202国道黑大线清原**段改建工程的代建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材料供应商,或与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单位,或与其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单位;
(2)为G202国道黑大线清原**段改建工程的质量监督部门、代建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提供试验检测服务的试验检测机构(或其母体),或与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单位,或与其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单位。
3.4 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参加投标: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zxgk.****.cn/shixi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主要人员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 **市公共**交易一张网电子化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 http://www.****.cn/ )进行网员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
4.2 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2026 年 05 月 12 日18:00至 2026 年 05 月 19 日23:59,(**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交易中心(http://www.****.cn/)”进行投标确认,自行匿名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请各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交易中心(http://www.****.cn/)”,及时获取相关信息,避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否则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1 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不统一召开投标预备会。
如有疑问,须在规定时间前以邮件方式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指定邮箱,并电话告知招标代理机构。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 年 06 月 02 日 10 时 00 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5.3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网上递交
5.4投标文件递交地址:****交易中心(http://www.****.cn/)上传投标文件。
5.5开标方式描述:本项目网络电子开标。本项目采用远程解密、远程直播开标。投标文件需要用实体CA数字证书或移动CA数字证书生成上传,解密时由投标人自行携带解密工具。解密时限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起30分钟内(因开标系统发生不可抗力产生延误解密时间的,招标人将**相应的解密时长,其他原因不予**解密时间),登录交易系统进入所投开标项目,使用CA数字证书解密。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的投标人,视为放弃本次投标,招标人不再接收。逾期递交的或者未按要求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形式的综合评分法 (评标办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市公共**交易网、****政府网站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1 公示制度
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将评标结果以及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信息在相关网站上公示不少于3日以接受社会公开监督。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8.2 异议、投诉处理
8.2.1 异议处理
(1)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的异议以及招标人的答复,均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 在“异议与答复”菜单中完成。
(2)投标人对开标如有异议,应在“电子交易系统”提出。
(3)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如有异议,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投标人提出异议以及招标人的答复均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中进行。
8.2.2 投诉处理
行政监督部门按照《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2013年3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第23号令修改)、《关于建立健全招标投标领域优化营商环境长效机制的通知》(发改法规〔2021〕240号)、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接受针对公示内容的投诉。投诉材料要求、投诉受理条件及查处按照上述规定执行。
监督部门: ****交通运输局
地 址: **市**县**路31号
联 系 人: 刘女士
电 话: 024-****0017
招 标 人: ****
地 址: 清原镇腰站街
联 系 人: 许先生
招标组织实施机构:**科杰****公司
地 址:**省**市**区沈北路 102 号
联 系 人:李先生
邮 箱:****@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 ****
地 址: **省**市顺**规划街5-47号楼3号门市
联 系 人: 赵旭
电 话: 024-****8888
电子邮件: ****@163.com
2026 年 05 月 12 日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 |||
| 1 | 评标方法 | 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1)评标价低的投标人优先; (2)商务和技术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3)依次依据“企业业绩得分”、“主要人员得分”、“工作大纲 (或工作方案)得分”、“检测内容及措施”、“检测质量承诺及保证措施”、“主要检测管理制度”、“检测重点与难点分析及对策与解决方法”、“对本工程的建议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确定; (4****委员会根据技术建议书的编制情况投标。 | ||
| 2.1.1 2.1.3 |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检测服务期限、质量要求及安全目标; b.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a.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且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 b.若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或支票形式提交,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c.****银行保函形式提交,银行保函的格式、****银行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d.若投标保证金采用电子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电子保函的原件扫描件、电子化保函验真渠道和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支出的保函财务费用支付凭证。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且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委托书上使用CA 数字证书加盖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且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使用CA 数字证书加盖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 (6)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了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了联合体牵头人。 (7)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8)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9)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10)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1)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委托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12)“技术建议书”采用暗标形式,其编制须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13)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的标段数量满足第一章“招标公告”第3.3款规定,投标函上填写的标段号与上传的对应项目标段号一致。 (14)未发现投标人与其他投标人存在使用同一不可篡改的唯一标识软硬件设备投标的(如:MAC地址、标书制作特征码、标书唯一特征码等)。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内容齐全完整: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b.已标价报价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修改和删减;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如有)。 (4)投标报价中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5)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6)未发现投标人与其他投标人存在使用同一不可篡改的唯一标识软硬件设备投标的(如:MAC地址、标书制作特征码、标书唯一特征码等)。 | ||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1)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2)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的主要人员资格、在岗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的其他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或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7)投标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5项规定。 (8)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未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独立参与投标的,投标人未同时参加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 ||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技术建议书: 35 分 主要人员: 30 分 业绩: 25 分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评标价: 10 分 |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在开标现场,招标人将当场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 (1)评标价的确定: 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2)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 投标文件出现以下任一情况,其投标报价将不再参加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1)未在投标函上填写投标总价大写金额或小写金额; 2)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 3)投标报价的大写金额无法确定具体数值; 4)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大写金额与投标文件报价清单中的投标报价金额不一致。 除按以上规定不参加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之外,计算在最高投标限价90%(含90%)~100%(含 100%)范围内、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价平均值(如果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有效投标人少于 5 家时,则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不去掉最高值和最低值),将评标价平均值直接作为评标基准价; (3)评标基准价(D)的确定:评标基准价 D=评标价平均值。如果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均低于最高投标限价 90%,则评标基准价直接按最高投标限价 90%计算。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招标人计算的评标基准价进行复核,存在计算错误的应予以修正并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除此之外,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
| 2.2.3 |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100% ×(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偏差率保留 2 位小数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 评分标准 | ||||
| 评分因素 | 评分因素权重分值 | 各评分因素细分项 | 分值 | |||
| 2.2.4(1) | 技术建议书 | 35 分 | 工作大纲(或工作方案) | 10 分 | 投标人提供的工作大纲(或工作方案)的内容完整、思路清晰、符合规范,满足本项目要求,得分6-10分。 | |
| 检测内容及措施 | 5 分 | 投标人提供的检测内容全面完整、措施合理、有效可行,得分3-5分。 | ||||
| 检测质量承诺及保证措施 | 5 分 | 投标人提供的质量服务承诺及保证措施的完整合理、有效可行,得分3-5分。 | ||||
| 主要检测管理制度 | 5 分 | 主要检测管理制度完整全面、有效可行,得分3-5分。 | ||||
| 检测重点与难点分析及对策与解决方法 | 5 分 | 对本工程检测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的把握程度准确,而且针对本工程检测工作应着重解决的重点、难点问题所提出的对策与解决方法可行的,得分3-5 分。 | ||||
| 对本工程的建议 | 5 分 | 投标人所提的建议的合理可行、全面准确,具有可实施性,得分3-5分。 | ||||
| 2.2.4(2) | 主要人员 | 30 分 | 主要人员任职资格与业绩 | 30 分 | (1)满足资格审查项目负责人最 低要求,得20分;(2)在满足资格审查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的基础上,每增加1项近3年(指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类似公路工程第三方检测服务的业绩(必须包含路基或路面或桥梁等土建工程 ),加5分,最多加10分。 | |
| 2.2.4(3) | 评标价 | 10 分 | 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 (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评标价满分-偏差率×100× E1; (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评标价满分+偏差率× 100× E2。 其中:E1=0.2、E2=0.1,E1是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2是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 | |||
| 2.2.4(4) | 其他因素 | 业绩 | 25 分 | 企业业绩 | 25 分 | (1)满足资格审查业绩最低要求 的,得15分; (2)在满足资格审查业绩最 低要求的基础上,投标人近3年(指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类似公路工程第三方检测服务的业绩(必须包含路基或路面或桥梁等土建工程 ) 每增加1项业绩加5分,最多加10分。) |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评标办法本条细化为: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 1.1评标委员会首先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新按最木微第 3.1款规定进行初步评市(形式评有与响应性评审、资格评审),并对通过第一个信封初非评审的投标文件按照本常第 3.2救规定的评分标作进行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及评分。各评分因素(细****委员会各成员的打分平均值确定:各评分因素(主要人员、企业业绩评分项除外)得分一般不得低于其权重分值的60%,且各评分****委员会各成员的扩分平均值确定,评标委员会成员总数为7人(含)以上时,该平均值以去掉一个最高分利一个最低分后计算。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某一项评分因素的评分低于权重分值 60%的,应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 1.2所有通过第一个信封初步评审的投标人进入第二个信封的评审,其第二个信封在监督人的监督下按照本章第 3.3 款规定进行开标;未通过第一个信封初步评审的投标人不进入第二个信封的评审,其第二个信封原封退回,不参与第二个信封的开标。 1.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按照本章第 3.4 款规定进行初步评审,对通过第二个信封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 3.5 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评标价评分。 1.4 各投标人的最终得分为第一个信封与第二个信封得分之和(最终得分至少保留2位小数;最终得分四舍五入后保留的小数点后最终位数,以能够区分出不同投标人的得分高低为准),评标委员会按最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人推荐排序,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当两家及以上投标人的最终得分相等时,若评标价不相等,以评标价较低者优先;当两家及以上投标人的最终得分相等且评标价也相等时,推荐顺序则依次依据“企业业绩得分”、“主要人员得分”、“工作大纲 (或工作方案)得分”、“检测内容及措施”、“检测质量承诺及保证措施”、“主要检测管理制度”、“检测重点与难点分析及对策与解决方法”、“对本工程的建议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确定,若上述得分均相等时,****委员会根据技术建议书的编制情况投票确定其推荐顺序。 1.5 通过第一个信封评审且参与第二个信**标的投标人在3个及以上的,招标人将按规定的程序进行第二个信**标;在对第二个信封进行评审后,有效投标不足3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评标委员会未否决全部投标的,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闻明理由并推荐中标候选人。通过第一个信封评审且参与第二个信**标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未否决全部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招标人将按规定的程序进行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委员会在进行第二个信封评审时仍有权否决全部投标:评标委员会未在第二个信封评审时否决全部投标的,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并推荐这一标段中标候选人。第3.6.1项细化为: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查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管理信息系统”,对投标人的资质等信息进行核实。若投标文件载明的信息与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管理信息系统”发布的信息不符,使得投标人的资格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还应查询以下网站对投标人提供的相关信息进行核实:(1)“信用中国”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对投标人信誉 情况进行核实;(2)“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对投标人股东信息进行核实。若投标文件载明的信息与相关网站发布的信息不符,使得投标人的资格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 ||||||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应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优先次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1 分值构成
(1)技术建议书: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主要人员: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 评分标准
(1)技术建议书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主要人员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1.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1.2 投标文件的标的、质量要求、试验检测服务期限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不得出现(存在)不利于招标人的偏差,否则,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1.3 如果通过第一信封评审的有效投标不足3个,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有效投标是否仍具有竞争性进行评审。评标委员会一致认为有效投标仍具有竞争性的,应当按规定的程序进行第二信封报价文件的评审,并在报告中予以说明。评标委员会对有效投标是否仍具备竞争性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应当否决全部投标。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各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
(1)按本章第2.2.4项(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建议书部分计算出得分A;
(2)按本章第2.2.4项(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主要人员部分计算出得分B;
(3)按本章第2.2.4项(4)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他部分计算出得分D。
3.2.2 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 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A+B+D。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结束后,招标人将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1款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对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开标。
3.4.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1项、第2.1.3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4.2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当单价与数量相乘不等于合价时,以单价计算为准,如果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位置差错,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同时对单价予以修正;
(4)当各子目的合价累计不等于总价时,应以各子目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总价。
3.4.3 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若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如有),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4.4 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仅作为签订合同的一个依据,不参与评标价得分的计算。
3.5.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4项(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评标价计算出得分C。评标价得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5.2 投标人综合得分=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C。
3.5.3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是有可能影响履约的异常低价,应按本章3.7款的规定向投标人发出澄清,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该报价的合理性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当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并证明其报价的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否决其投标。
3.6.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查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管理信息系统”,对投标人的资质、主要人员资历和目前在岗情况、信用等级等信息进行核实。若投标文件载明的信息与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管理信息系统”发布的信息不符,使得投标人的资格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6.2 评标委员会应对在评标过程中发现的投标人与投标人之间、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存在的串通投标的情形进行评审和认定。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a.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b.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c.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中标;
d.****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e.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a.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
b.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c.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d.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e.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f.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a.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
b.招标人直接或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
c.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压低或抬高投标报价;
d.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e.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
f.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
(4)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弄虚作假的行为:
a.使用通过受让或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
b.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c.提供虚假的业绩;
d.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e.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f.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3.7.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计算错误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委员会要求澄清或说明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7.2 澄清和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的修正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7.3 评标委员会不得暗示或诱导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或说明,****委员会的要求。
3.7.4 凡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或给委托人带来未曾要求的利益的变化、偏差或其他因素在评标时不予考虑。
投标文件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2.3项所列情形的,均视为细微偏差,评标委员会不得否决投标人的投标,应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2.4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3.9.1 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3.9.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向招标人提交评标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