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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多功能运动场建设项目第(1)号澄清补遗书
各投标人: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 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受招标人委托,现对项目名称为 **县多功能运动场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编号:****) 的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进行澄清补遗,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项目《招标文件》上下文中描述的“计划工期”统一以招标公告载明的计划工期为准。即:
计划工期:以发包人或监理工程师下达书面开工令之日起10个月(300日历天)”。
二、本次澄清补遗不影响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不变。标书代写
三、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查看“**省公共**交易信息网(点击切换至“**市”)”中有关本项目的澄清补遗内容。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标书代写
招 标 人:****
招标代理:****
2026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