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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日期:2026-05-15
| 项目名称 | ****有机废气治理设施技改项目 | ||
| 建设地点 | **省******经济开发区** | 占地面积 (平方米) | 20 |
| 建设单位 | **** | 法定代表人 | 阎志兵 |
| 联系人 | 郭鲁斌 | 联系电话 | 180****5119 |
| 项目投资(万元) | 2 | 环保投资(万元) | 2 |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6-05-16 | ||
| 建设性质 | 改建 |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00 脱硫、脱硝、除尘、VOCs治理等大气污染治理工程项中全部。 |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我单位拟购置两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对现有有机废气治理设施进行技术改造,改造完成后,皮线光缆挤出工序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5米高排气筒外排;注塑成型工序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5米高排气筒外排。 | ||
| 主要环境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
| 废气 | 有环保措施: 皮线光缆挤出工序采取二级活性炭吸附措施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至环境空气 有环保措施: 注塑成型工序采取二级活性炭吸附措施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至环境空气 其他措施: 未收集的废气无组织排放 | ||
| 固废 | 环保措施: 废活性炭暂存于危废间,定期交由资质单位处置 | ||
| 噪声 | 有环保措施: 基础减振等 | ||
| 承诺:**** 阎志兵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阎志兵 承担全部责任。 |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36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