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环审〔2026〕6号关于河南隆行贸易有限公司桐柏县黄岗镇黄楼村黄小庄组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审批
河南-南阳-桐柏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5月15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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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环审〔2026〕6号关于******县黄岗镇黄楼村黄小庄组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环境局**分局

关于******县黄岗镇

黄楼村黄小庄组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你单位上报的由******公司编制的《******县黄岗镇黄楼村黄小庄组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和****评估中心有限公司对该报告表的技术评估意见(宛环评估[2026]36号)已收悉。该项目环评审批事项已在我局网站公示期满。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县黄岗镇黄楼村黄小庄组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项目,位于**县黄岗镇黄楼村黄小庄组。该项目建成后,年周转雷管10万发,最大储存量2万发;年周转乳化炸药100吨,最大储量5吨。该项目《报告表》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和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规定,评价结论可信。我局批准该《报告表》,****公司按照《报告表》所列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工艺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项目建设。

二、你公司应向社会公众主动公开已经批准的《报告表》,并接受相关方的咨询;项目开工建设前应按照自然**部门相关要求完善土地使用手续。

三、你公司应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确保各项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一)向设计单位提供《报告表》和本批复文件,确保项目设计按照环境保护设计规范要求,落实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措施以及环保设施投资概算。

(二)依据《报告表》和本批复文件,对项目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等污染,以及因施工对生态环境造成的破坏,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最大限度地减轻对环境的影响。

(三)项目在建设和运行过程中应严格按照《报告表》及本批复要求,认真落实该项目各类环保投资、各项环保工程建设和管理责任,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外排污染物做到达标排放,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废气

****公司加强对进出库区车辆的管理,尾气排放应达到国家(地方)相关标准;道路扬尘通过采取对运输道路硬化处理、加强库区保洁及车辆减速慢行等抑尘措施,经措施后库区边界处颗粒物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2、废水

运行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2m3)预处理后用于周边林地施肥。

3、噪声

****公司应采取围墙隔声、搬运装卸要求轻拿轻放及库区限速禁鸣等降噪措施,经治理后项目库界昼、夜间噪声排放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4、固废

一般固废: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由当地村组转运处置;

运行期产生的过期失效爆炸物品(废雷管、废炸药),其中过期变质炸药专用仓库位于2#炸药库,过期变质雷管专用仓库位于1#雷管库。按照《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中的相关规定:民用爆炸物品变质和过期失效的,应当及时清理出库,并予以销毁。销毁前应当登记造册,提出销毁实施方案,****政府民用爆炸物品行业主管部门、****政府**机关组织监督销毁。

四、环境风险

你公司应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根据《**省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办法》、《小型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安全规范》(GA838-2009)、《民用爆炸物品工程设计安全标准》(GB50089-2018)等规范的相关要求完成项目施工建设,并严格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规则》(JT/T617-2018)等要求进行民爆物品的运输,运输车辆应符合《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结构要求》(GB21668)要求装卸和押运。运行期要求在库区海拔最低点设置消防水池(15m3)以及设置导流沟,同时建设1座事故水池(30m3),并严格落实库区分区防渗及雨污分流。配备充足应急物资,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加强储存库的日常监管,及时排查和消除各类安全隐患,确保环境安全。

五、如果今后国家或我省颁布污染物排放限值的新标准,****公司应按新的排放标准执行。

六、该项目的性质、规模、建设地点、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若该项目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报我局重新审核。

七、企业在实际排污之前,应办理排污许可相关手续。

项目建成后,应按有关规定自行组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材料报我局备案;未经验收、验收不合格和未办理排污许可证,不得投入运行。

2026年5月15日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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