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公务车辆北斗卫星终端定位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时间:2026-05-15
各供应商:
****大学就下列服务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报价。
一、项目名称:****大学公务车辆北斗卫星终端定位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二、采购需求:为21辆公务车辆安装北斗卫星终端
三、预算金额:人民币壹仟肆佰元整/套/年(¥1400元),合计人民币贰万玖仟肆佰元整(¥29400元)。
四、最高限价:不得超过采购预算金额。
五、服务期限:1年
六、合格供应商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备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且具备与本项目采购内容相关的经营范围。****事业单位,则须提供等同于工商营业执照的有效证明文件。
2.信誉要求: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七、相关说明
1.本次采购服务含终端设备、设备安装、日常使用SIM卡数据传输网络费以及设备日常维护费用。
2.供应商在报价时不得更改内容。
3.服务要求:
(1)供应商所提供终端设备必须符合**省公务用车管理平台的标准和要求,能及时把定位数据上传到**省公务用车管理平台。
(2)供应商提供包含车载卫星定位终端主机、通讯卡、天线、外接线等一应配套设备以及在服务期限内车载卫星定位终端服务的安装调试服务、通信卡流量费用等。
(3)供应商在服务期限内对终端设备提供免费质保。服务期限内非人为损坏(如产品质量缺陷等),供应商负责免费维修或更换设备。
(5) 供应商应安排专员与采购方对接日常维护及报修等事宜,接到报障信息后应在24小时内派专员免费到场排除故障。
(6) 供应商必须按合同所约定时间、地点完成终端设备的安装和调试,采购方验收成功后支付服务费。
(7) 服务费用支付方式:采用银行转账方式支付。因采****管理部门,供应商在完成终端设备的安装和调试,采购方验收成功后,按采购方各部门相应的安装数量和金额分别开具发票,采购方需收到发票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服务费。
(8) 在服务期限内,采购方有新增车辆,提前30天通知供应商,供应商应提供与本次采购相同的设备与配件到指定地点安装调试,采购方按本次采购价格向供应商支付服务费用。
(9) 在服务期限内,采购方车辆有更新或减少的,提前30天通知供应商免费上门对设备拆装、调试。
(10) 服务期结束后,卫星终端定位设备归采购方所有。
八、报价说明及要求
1.本项目应以人民币对所有内容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报价;报价应为所投项目的最终报价,包含一切技术服务、税费及实施执行过程中的不可预见费用等所有的含税费用。
2.报价材料要求:
(1)供应商报价时需提供以下材料:①报价文件(需按采购方提供的报价文件格式制作);②供应商工商营业执照或等同于工商营业执照的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需加盖供应商公章);③须附委托代理人和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如供应商在报价文件中未全部提供以上材料,视为无效报价。
(2)密封要求:①每页报价材料必须加盖公章并装钉密封,密封袋需贴封条加盖公章,并在密封套外侧注明:采购项目名称、报价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②如因供应商密封不严导致报价材料非人为因素过早启封的,采购方对误投或提前启封概不负责;③未按密封要求密封或非采购方原因提前启封的报价材料作无效报价处理,采购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采购结束后,采购方不退报价材料回给供应商(报价人)。
3.参加报价截止时间与方式:①报价截止时间:2026年5月20日15时00分;供应商携带密封好的报价文件于2025年5月20日15时00分参加现场询价评审,请供应商提前30分钟到现场登记;②采购方参加现场询价评审地址:********中心会议室,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135****1377、183****2132;③非采购方原因导致报价材料丢失的,采购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加急标书代写
九、评审
由采购方2026年5月20日15时00分自行组织现场评审。报价供应商须达到三家以上(含三家),才能进入评审会议流程,以价格最低确定成交供应商,如果出现报价相同的情况,现场采取随机抽签方式确定成交单位。经过评委审查,符合资格要求供应商未达到三家以上(含三家),项目采购失败。由采购方另行确定采购方式和时间。
评审结果将在需方网站(www.****.cn)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进入评审环节后,项目采购不论是否成功,报价人已递交的报价文件均不予退还。
十、验收:按采购的规格型号数量和国家有关规定、规范进行。
十一、付款:此项目以中标方投标报价金额进行结算,采购方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经验收通过,采购方收到成交供应商出具的全额正规发票后,在30个工作日内支付款项。
十二、违约责任:
1.在双方确定的安装调试期限内,成交供应商未能按时完成采购项目要求的,采购方有权终止采购项目。
2.成交供应商提供的卫星终端设备,不符合合同规定或国家有关的规定、规范的,采购方有权拒收。
3.如无正当理由,采购方不能随意拒收。
十三、联系信息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135****1377、183****2132
联系地址:**市**区海大路1****大学****服务部102室
十四、附件:
1.****大学公务车辆北斗卫星终端定位服务采购项目报价文件
2.****大学公务车辆北斗卫星终端定位服务采购合同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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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