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一、采购结果公示:
二、公示期限: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天。
如参与供应商对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书面提出复核,逾期将不予受理。
三、监督电话:0595-****0120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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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14日
一审:李芳娜
二审:陈夏蓉
三审:曾庆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