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源丰塑业**县塑料制品制造项目作出审批意见。
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6年5月15日—2026年5月2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97-****266
通讯地址:****审批局二楼投资项目审批科
邮编:341000
| 项目名称 | 源丰塑业**县塑料制品制造项目 |
| 建设地点 | **市**县**乡 |
| 建设单位 | **** |
| 编制单位 | **鼎峰****公司 |
| 项目概况(摘自环评报告) | (1)建设性质:** (2)行业类别:C2926塑料包装箱及容器制造 (3)项目总投资: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72万元,占总投资的14.4%。 (4)产品方案:年产15万个塑料果筐(其中聚丙烯材质7.5万个,聚乙烯材质7.5万个)。 (5)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劳动定员8人,所有职工均不在厂内食宿。年工作150天,主要集中在九月、十月、十一月、十二月、一月生产,实行2班制,白天工作,每班8小时。 (6)工程规模及工程内容:用地面积约2500m2,总建筑面积约1530m2。主要建设厂房、办公区及其辅助设施、环保设施等。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摘自环评报告) | 一、施工期 现场踏勘期间,厂房已建设完成,部分设备已安装完成,因此不对施工期环境影响做出评价。 二、营运期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工艺废气主要为炒料、注塑废气等,主要污染物包括非甲烷总烃、颗粒物、臭气浓度。 炒料、注塑废气:本项目炒料、注塑废气通过包围型集气罩将废气集中收集引至一套三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通过一根15m排气筒排放,抽风系统风量为5000m3/h,废气收集效率约50%,处理效率可达50%。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4部分:塑料制品业》(DB36/ 1101.4-2019)中排放标准。 无组织废气:本项目生产过程中除了有组织废气排放外还有无组织排放废气,无组织排放废气主要来自生产车间未收集到的无组织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非甲烷总烃、颗粒物、臭气浓度)。本项目对车间产生的无组织废气应采取加强车间通风等。确保无组织排放厂界达标。 项目非甲烷总烃执行**省地方标准《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4部分:塑料制品业》(DB 36/ 1101.4-2019)表1、表2相关标准限值,厂区内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颗粒物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中相关标准限值。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废水主要包括职工生活污水、冷却废水,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和冷却废水一起进入污水收集池,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 5084-2021)旱地作物标准后回用于周边果园灌溉,不外排。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主要噪声源是机械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这些设备噪声经消声、减振和采取隔声罩等措施后厂界噪声须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2类标准。 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残次品、边角料、废模具、废包装材料、金属屑等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其中废模具交由供应商回收,其余收集后委外利用。一般固废暂存间建筑面积为5m2,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要求进行设计、建造和管理。 危险废物包括废活性炭、废机油、废油桶、含油废抹布及手套等。定期将上述所有危险废品用专用的危废运输车运往具有相关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理单位回收处置。建设危废暂存间,建筑面积为5m2,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和《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技术政策》中的相关要求对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过程采取措施。 生活垃圾经过收集后由环卫部门进行处理。 5.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从污染物的产生、入渗、扩散、应急响应进行控制。一旦发现地下水污染事故,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应急措施控制地下水污染,并使污染得到治理。 事故应急池、危废暂存间、污水收集池等按照重点防渗区要求进行规范化建设,防渗层须达到K≤1.0×10-7cm/s,厚度≥6m的黏土层的等效防渗性能;生产车间、化粪池、一般固废暂存间等按照一般防渗区要求进行规范化建设,防渗层达到K≤1.0×10-7cm/s,厚度≥1.5m的黏土层的等效防渗性能;办公区等为简单防渗区,采用水泥硬化。 土壤污染防治措施坚持“源头控制、末端防治、污染监控”相结合的原则,即采取主动控制和被动控制相结合的措施。从污染物的产生、入渗、扩散全阶段进行控制。 |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于2025年3月8日在**建设项目环境信息公示平台进行了第一次公示,在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的反馈意见;于2025年12月18日-2026年1月4日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征求意见稿在**建设项目环境信息公示平台和经济晚报均进行了公示,同时在**市**县**乡大路村进行了张贴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