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在**市**区头塘镇**新山铝产业示范园内投资建设年产9万吨高性能铝型材、压铸件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相关要求,为推进和规范本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活动中的公众参与,现对年产9万吨高性能铝型材、压铸件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项目的有关公示情况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要
项目名称:年产9万吨高性能铝型材、压铸件项目
建设单位:****
建设性质:**
建设地址:**壮族自治区**市**区头塘镇**新山铝产业示范园内
项目投资:30000万元。
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拟建设年产8万吨高性能铝型材、1万吨高性能铝压铸件的生产线,总建筑面积约8000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生产车间、包装车间、成品仓库和环保设施,以及配套科创楼、职工宿舍楼等。
二、建设单位及其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
联系人:杨德忠
联系电话:138****7298
三、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公司
通讯地址:****市**区那毕大道12号新环球东塔楼1901号
电子邮箱:****@qq.com
联 系 人:邓工
联系方式:177****6410
四、公众意见表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可按照附件格式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请填写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公众可通过附件1下载公众意见表。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一)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受建设项目影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1、对项目的了解程度及对项目环境影响的认识程度;2、公众了解建设项目情况后,从环保角度考虑,对该项目建设持何种态度;3、该项目建成后可能产生的新的环境问题;4、对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接受程度;5、对项目建设的其他意见及要求。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示期间,公众可向建设单位、环评单位通过电话、信件、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对本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为便于进一步了解公众的具体意见和建议,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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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