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福建新北生物科技产业园建设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变更的批前公示

审批
福建-福州-闽侯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5月15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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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生物科技产业园建设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变更的批前公示
2026-05-15 14:57



由****开发建设的****生物科技产业园建设项目位****开发区。该项目于2025年12月10日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编号:****)。总平面方案主要规划技术指标为:征地面积10359.00平方米,实用地面积10359.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4433.59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14278.63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154.96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3113.33平方米,容积率1.378,建筑密度30.05%,绿地率15.00%,机动车停车位55辆,非机动车停车位145辆。

为优化项目设计方案,建设单位及设计单位申请对该项目建筑设计方案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详见附图):

1、1#厂房外立面一层深灰色多彩真石漆变更为乳白色多彩真石漆颜色。

2、1#厂房1-13至1-1轴立面中1-6至1-7轴深灰色多彩真石漆变更为乳白色多彩真石漆颜色。

3、1#厂房屋面层原1-10至1-11轴设备用房取消,所调整面积调至4-5轴和9-10轴处,增加配电间。

4、1#厂房窗户形状调整;一层发电机房扩大,增加储油间、配电间、值班室、有线电视,洁净厂房变为生产车间并增加扩大,储藏间移到西侧并调小,通信机房下移一跨并调大,卫生洁具间取消,原(1-9)-(1-10)轴交(1-E)-(1-G)轴的男女更衣间、洗手间、普洗衣间、普整衣间取消;原1/1-1轴处雨披平移并加长。

5、1#厂房二层增加配电间,卫生洁具间、设备机房、设备房取消;工具间变为配电间;二层洁净厂房隔墙取消变为生产车间;原(1-8)-(1-13)轴三处生产车间隔墙取消合并至一个生产车间;原1/1-A轴靠1/1-3处雨披取消,原1/1-1轴处两个小雨披调为长两跨雨披。

6、1#厂房三-四层增加配电间,卫生洁具间、设备房、货厅取消;原1/1-3轴拐至1-D轴雨批取消;工具间变为配电间;原(1-8)-(1-13)轴生产车间隔墙取消合并至一个生产车间。

7、1#厂房五层增加配电间,卫生洁具间、设备房、货厅取消;原1/1-3轴拐至1-D轴雨批取消;工具间变为配电间;原(1-8)-(1-13)轴隔墙取消(除卫生间及前室外)功能不变。

8、2#厂房6轴处部分窗户变更为墙体,窗户形状调整、部分窗户开窗位置调整,一层2轴左侧窗改为门,原开门位置变为墙体,各层配电间门开口方向调整,两间布局变为一间等各层均有小调整。

9、2#厂房2-5轴交C轴处空调板变更为雨披,5-6轴交C轴挑空调板整为雨披,出挑距离与原方案相同,单位为600mm。

现建设单位向我局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变更。根据《自然**部关于加强和规范规划实施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237号)规定、《**省实施办法》第五十三条,现进行批前公示,征求相关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公示时间为2026年5月15日至2026年5月29日。公示地点:****生物科技产业园建设项目现场、**县政务信息网(minhou.****.cn)。

在公示期限内,本项目相关利害关系人如对该项目调整有异议,可来电或来信向我局反映。如要求听证,应在公示期限内书面向我局提出申请。(联系电话:0591-****0065、****2504,地址:****中心C楼资规局,邮编:350100)

附注:

1、书面意见(申请)发表时间或邮戳日不应超过公示期的最后一天24:00,逾期视为无效意见(申请)

2、书面意见(申请)应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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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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