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第七人民医院关于医用气体及气瓶配送服务项目市场调研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5月15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招标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根据****工作要求,现公开发布医用气体及气瓶配送服务项目市场调研需求,欢迎具备合格资质、相应供应及服务能力的厂家/供应商积极参加本次调研。

一、项目内容(全部为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总预算160万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项目具体相关要求如下:

(一)供应商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

8.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若为非制造商,须提供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至少包括氧、氮、氩)、《药品经营许可证》(氧适用);供应商为制造商须提供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至少包括氧、氮、氩)、《药品生产许可证》(氧适用);

(2)供应商自行运输的,须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含危险货物运输);供应商委托第三方运输的,须提供双方签署的有效委托协议,以及受托方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含危险货物运输);

(3)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气瓶充装许可证》或《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许可证》。

(二)技术要求(功能和质量要求)

1.《产品清单及气瓶要求》

产品名称

性能要求及技术参数

预算单价(元)

单位

预估数量

规格

医用液氧1

医用液氧符合《中国药典》2025版第二部,纯度≥99.5%

1200

m3

1100m3

采购人自有5m3液氧贮槽

医用液氧2

医用液氧符合《中国药典》2025版第二部,纯度≥99.5%

526.5

420瓶

195L杜瓦医用液氧瓶

医用氧1

医用液氧符合《中国药典》2025版第二部,纯度≥99.5%

34

50瓶

40升钢瓶

医用氧2

医用液氧符合《中国药典》2025版第二部,纯度≥99.5%

28

100瓶

10升钢瓶

医用氧3

医用液氧符合《中国药典》2025版第二部,纯度≥99.5%

28

200瓶

4升钢瓶

二氧化碳1

GB1886.228-2016纯度≥99.9%

90

180瓶

40升钢瓶

二氧化碳2

GB1886.228-2016纯度≥99.9%

50

5瓶

10升钢瓶

液氮

GB/T8979-2025,纯度≥99.999%

7

300升

采购人自有罐

高纯氮1

GB/T8979-2025,纯度≥99.999%

90

20瓶

40升钢瓶

高纯氮2

GB/T8979-2025,纯度≥99.999%

50

5瓶

10升钢瓶

混合气

CO:0.30% 甲烷:0.30% 空气:余量(具体比例以采购人实际需求为准)

1350

12瓶

40升钢瓶

纯氩气1

GB/T4842-2017,纯度≥99.99%

120

3瓶

40升钢瓶

纯氩气2

GB/T4842-2017,纯度≥99.99%

50

2瓶

10升钢瓶

高纯氩气1

GB/T4842-2017,纯度≥99.999%

160

1瓶

40升钢瓶

高纯氩气2

GB/T4842-2017,纯度≥99.999%

80

2瓶

10升钢瓶

氦气

GB/T 4844-2025 纯度≥99.999%

600

3升

采购人自有瓶

空气

GB/T 13277.1-2023,等级1

80

2瓶

40升钢瓶

注:

1.以上产品国标如有更新,按最新版执行。

2.以上数量为预估数量,具体数量以实际为准。

2.产品质量出现任何问题,供应商应负责三包(包修、包换、包退),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3.在项目实施期间,供应商需为采购人两院区配备统一的远程液位监控服务(至少可同时远程监控两院区液氧储罐液位、压力),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4.供应商所投氧类,需提供有效《药品注册批件》或药品补充申请批件。

(三)主要商务要求

1.服务期限和地点:

(1)服务期限:自合同约定生效之日(自上一合同服务周期结束)起1年,共计1年。

(2)服务地点:****天府院区、新南院区内。

2.付款方式:

按月据实结算,每月20日至22日为上月服务内容对账期(节假日顺延),每月对账完毕后,供应商开具当月对账金额的100%等额有效发票,采购人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付款(各产品中标单价=相应产品单价限价×统一百分比;据实结算金额以供应商中标单价×实际配送量为准),合同期内总结算费用不超过本项目预算金额160万元。

3.服务响应时间:

服务响应时间:合同生效之日起,采购人发出订单需求后,供应商须在24小时内完成配送,紧急情况下6小时内完成配送。

4.服务要求:

(1)除采购人已有的液氧贮槽、液氮罐和氦气瓶,其余气体所需的气瓶及配套设施均由供应商提供,且应严格按照TSG 23-2021《气瓶安全技术规程(2025修订版)》、TSG 23-2021/XG1-2024《气瓶安全技术规程》执行。该部分费用包含在报价中。

(2)合同履行期间,供应商须保障采购人液氧站已有5m3液氧贮槽、杜瓦罐站及汇流排和安全装置(安全阀、压力表等)及相关附属设施、设备正常运行,并确保相关设施、设备符合国家最新管理标准及各级主管部门管理要求。如液氧站出现故障,供应商需在30分钟内响应,5小时内到现场协调处理,到场前需提供远程技术指导。如该故障需一般维修或更换配件(不包括定制配件),供应商需在12小时内修复故障;定制配件需要另外采购的情况下,由供应商采购并完成更换修复,具体时效由采购人和供应商沟通协调确定。以上服务所产生的全部费用均包含在供应商投标报价中,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费用。供应商如未按上述约定服务要求的时限完成,或因未按时完成故障修复给采购人造成的所有损失,均由供应商独立承担。

(3)供应商须确保采购人液氧站内设施设备的安全阀、压力表至少符合《中华人民**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中华人民**国计量法》要求,并提供符合上述法规的合格报告至采购人存档。该部分费用包含在报价中。

(4)供应商须确保用于本项目的195L杜瓦医用液氧瓶至少符合《中华人民**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要求,并提供符合上述法规的合格报告至采购人存档;协助采购人完成液氧站内自有液氧贮槽(共计6个)及自有气瓶(以采购人实际需求为准,各种规格数量总计不超过60瓶)的检验、效验,并取得国家认可的检验报告,确保至少符合《中华人民**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要求,该部分费用包含在报价中。

(5)为保证相关检测、校验的顺利进行,供应商负责为液氧站安全阀、压力表等配备不低于当前安全、性能标准及规格的备件(校验期间替换使用),同时负责对采购人指定的自有贮槽罐(天府院区贮槽罐3个、新南院区贮槽罐1个)爆破片进行更换(2027年5月1日前完成更换)。

(6)供应商应提供每月至少一次安全巡检并提供巡检记录资料,服务期内至少一次操作及气体知识培训(培训内容、地点及受训人员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协商确定),服务期内至少一次应急演练,具体开展时间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协调确定。

(7)供应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因非采购人原因导致安全事故,由供应商承担全部相关责任。

(8)采购人在使用产品时发现供应商提供的产品有效期不足三个月,供应商应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10个自然日内完成更换或退货,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或推诿。

(9)合同履行期间,液氧贮槽、杜瓦罐站及液氧站内汇流排的设施及房间,因上级部门及专家检查提出的整改要求,若涉及设备、配件的加装、更换、维修,供应商需协助采购人按要求按期完成整改,所产生的全部费用均包含在供应商投标报价中,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费用。

5.履约验收:(验收交付标准和方法、技术履约验收内容、商务履约验收内容、履约验收标准)

(1)验收的标准和方法: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以及采购文件的技术指标和商务要求、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及承诺与本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双方如对技术指标和商务要求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采购人在采购文件与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中按技术指标和商务要求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标准进行验收。验收时如发现供应商提供的服务不符合标准及本合同规定之情形者,由双方签署备忘录,由此产生的时间延误与有关费用由供应商承担,且验收期限相应顺延。标书代写

(2)履约验收主体:****

(3)验收组织方式:自行验收

(4)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否

(5)是否邀请专家:否

(6)是否邀请服务对象:否

(7)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否

(8)履约验收程序:分段验收

(9)履约验收时间:供应商每次服务完成之日(不包含完成当日)起,采购人在1个工作日内(法定节假日顺延)组织验收。

(10)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若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或不抗抗力原因导致无法按约定时间组织验收,则验收时间根据实际情况顺延。

(11)技术履约验收内容: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技术要求”及中标人投标文件进行验收;标书代写

(12)商务履约验收内容: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服务要求”及中标人投标文件进行验收;标书代写

(13)履约验收标准:

本项目采购人将按照《财政****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 号)、《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 号)以及《**市市级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实施细则(试行)》的要求,以及按照采购文件、供应商响应文件内容进行验收。标书代写

(14)履约验收其他事项:

1)气体配送服务:

①计量:医用液氧的计量以双方共同确认的社会公平秤过磅单或通过计量的液位计为计量基本依据,并保证数据准确无误,双方保留复验的权利,双方签字确认的送货单为收货凭证;瓶装气的计量以双方签字的产品交付登记本为计量基本依据,供应商配送和回收气瓶时双方须当面点清数量并签字。

②验收:供应商供应给采购人的气体产品质量应严格按照本项目采购清单的质量标准执行,供应商应为每批次产品提供对应国家认可的质量合格证明,采购人收到瓶装气时应当场对气瓶进行检查,采购人对气体产品质量进行现场检验认可后收货。采购人有权拒收并退回外观损伤、附件不全等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气瓶,并要求供应商24小时内完成更换。

③供应商配送产品时应出具国家认可的质量合格证明,采购人以双方共同确认的社会公平秤过磅单或通过计量的液位计为依据计算冲装量,并对液体质量进行现场检验,认可后收货,双方签字确认的发货单作为收货凭据。

2)维修、维护(含检测检验)、升级服务:

维修、维护、升级服务完成并通过采购人验收后,供应商需出具维修、维护、升级工单且双方签字确认作为依据。

6.违约责任与解决争议的方法:

(1)如供应商未按照服务要求(包括未按时、未按标准、未按要求提供服务)提供相应服务,每出现一次,供应商应支付采购人违约金3000元/次,每延误1个自然日(不含当次违约首日)另按3000元/天支付违约金;若对采购人造成引发纠纷或损失(至少包括直接经济损失、间接损失、医疗纠纷赔偿、律师费、诉讼费、鉴定费、公证费及其他合理维权费用)等后果的,由供应商承担全部赔偿责任;造成采购人损失的导致采购人受到非财产性行政处理、处罚的,另按 3000 元 / 次支付违约金。若因供应商逾期提供服务超过7天,采购人可另行采购相关服务,由此产生的费用及其他损失,由供应商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前述经济损失赔偿与违约金可同时适用,违约金不足弥补损失的,供应商应补足差额,确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无法履约,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免除相应责任。

(2)如供应商所供医用气体及气瓶因质量不符合有关规定而引发纠纷或造成人身财产损失等后果的,由供应商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责任和损失。

(3)如供应商未经采购人同意擅自调整价格或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价格条款,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按5000元/次支付违约金,供应商还应当承担采购人因上述原因而通过其他途径购买医用气体及气瓶所产生的费用。

(4)供应商应保证所配送的医用气体及气瓶完全符合合同要求。否则,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供应商按5000元/次支付违约金,如违约金不足以弥补采购人因此遭受的损失(包括行政处罚等)的,供应商应当予以全额补足。

(5)供应商应保证本合同医用气体及气瓶的所有权利无瑕疵。****法院(或仲裁机构)裁决有权对上述医用气体及气****机关依法对医用气体及气瓶进行没收查处的,供应商除应向采购人返还已支付款项外,还应另按5000元/次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采购人造成的一切损失。

(6)供应商无违约行为的前提下,采购人逾期支付货款的,每逾期1日,****银行****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计算违约金。

(7)因供应商违约行为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采购人损失的,采购人有权向供应商主张全部损失,包含但不限于:鉴定费、公证费、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等实现债权的全部费用,以上费用金额以开具的合格发票金额为准。

(8)争议处理:本项目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国法律,如果双方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发生争议,可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采购人****人民法院起诉。

(9)因供应商内部问题导致采购人受到互联网领域(包括抖音、小红书、今日头条、微信公众号、快手、微博、问政**等)负面影响,应向采购人承担5000元/条的经济赔偿,并且供应商应在1小时内控制负面影响,且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供应商相关责任。

(10)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采购过程中,因自身围标、串标或提供虚假材料(承诺)、恶意竞标(中标后无法实质性响应采购要求等)谋取中标/成交/中选等行为被质疑成立、投诉成立或被相关上级部门通报处罚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供应商相关责任。

(11)项目中涉及的违约金、赔偿金,采购人有权直接在应支付的费用中予以扣除,供应商应根据采购人扣除违约金后的实际支付金额开具相应的有效发票。

7.知识产权:

(1)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技术、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2)供应商将在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或者第三方知识成果的,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资料,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支持,采购人享有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

(3)如采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使用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8.其他:供应商的报价应包括医用气体费用、运输费、人工费、机具费、税费、安装、培训和完成本项目及采购文件规定的一切费用。标书代写

二、报名须知

1.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准确填写附表《医用气体及气瓶配送服务项目报价表》(盖章PDF及可编辑EXCEL表格),表上需登记2名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手机号)。

(2)供应商资质证明文件;

(3)授权委托书:业务人员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业务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4)市场调研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产品资质、产品彩页等。

以上证件或资料均为加盖单位公章。供应商应确保所提供资料和内容真实有效,否则将取消该参选资格。

2.若供应商应在响应本项目全部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进行报价,报价不得超过预算单价,否则为无效响应。报价应包括供应商为实施项目所需的全部成本,包括但不限于机具、人工、税费等全部费用。

3.供应商报价应为市场合理报价,报价应真实、公允,符合行业同期市场价格水平,不得以低于成本价不正当竞争,不得虚报高价牟取不当利益。

4.本次调研为线上形式,不组织线下会议,响应资料除《医用气体及气瓶配送服务项目报价表》外其他资料格式自拟。

三、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从2026年5月18日至2026年5月24日。

2.报名形式:网上报名,报名资料发送至邮箱:****@126.com。

3.医学装备部联系人:杨老师,联系电话:028-****7769/183****9750。地址:**市**区双兴大道1188号,****医学装备部307209办公室(三期综合楼7楼)。

4.监督:审计部,联系电话:028-****7721。

附件:医用气体及气瓶配送服务项目报价表.xlsx


****

2026年5月15日

附件(1)
招标进度跟踪
2026-05-15
意见征集
成都市第七人民医院关于医用气体及气瓶配送服务项目市场调研公告
当前信息
招标项目商机
暂无推荐数据
400-688-2000
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