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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3********772562Y | 建设单位法人:林军 |
| 魏仁锋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县 |
| ****园区****基地 |
| ****年产5000吨兽药技改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47-化学药品原料药制造;化学药品制剂制造;兽用药品制造;生物药品制品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2750-C2750-兽用药品制造 |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 |
| 经度:116.849243 纬度: 29.36778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12-29 |
| 鄱环评字【2023】21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913********772562Y001P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1100 |
| 42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3********772562Y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913********772562Y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913********639595N | 竣工时间:2026-04-01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6-04-20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5-15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60420z7y6P |
| 改扩建 | 实际建设情况:改扩建 |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新增年产粉剂2870吨、预混剂580吨、饲料添加剂1540吨、液体消毒剂10吨。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一期)建设完成了年产粉剂2000吨、预混剂400吨、饲料添加剂1540吨, |
| 一期建设内容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改扩建项目粉剂/预混剂、饲料添加剂主要生产工艺包括粉碎、干燥、粉筛、称量配料、混合、分装、包装、入库 等工序 | 实际建设情况:改扩建项目粉剂/预混剂、饲料添加剂主要生产工艺包括粉碎、干燥、粉筛、称量配料、混合、分装、包装、入库 等工序 |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分质处理、一水多用”原则,合理制定废水收集、处理方案。项目生活污水经厂区现有三级化粪池、生产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处理站接管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经****处理站处理达《****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后由专管排入潼津河。 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应采取清洁生产措施,减少废气产生量。根据废气中污染物的类别和性质,采用成熟可靠工艺处理,确保废气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项目兽药生产线生产各工序产生的粉尘收集后引至生产线配套的布袋除尘处理系统除尘后再分别通过一根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排放;饲料添加剂生产线粉尘收集后经布袋除尘系统处理后通过一根不低于15m高的排气筒排放排放;有机废气经车间抽风系统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一根不低于15m高的排气筒排放。兽药生产线有组织大气污染物排放执行《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中相关标准;饲料添加剂生产线大气污染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二级标准;项目无组织粉尘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有机废气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3部分:医药制造业》(DB361101.3-2019)表1、表3中排放标准;厂区内无组织有机废气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限制要求。 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噪声主要来源于生产车间内外机械设备运转产生的噪声。应优化厂平面布置,对使用的机械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隔声、消声、吸声、隔振、减振措施,确保噪声源场界噪声达标。项目厂界昼、夜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周边50m范围内敏感目标**周家噪声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 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严格履行危险废物转移相关手续,产生的不能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应合理处置,不得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项目产生的饲料粉尘回用于生产;废气外包装材料统一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收购站定期收购;废过滤膜和制水滤渣以及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原料内膜袋、废药液桶、废药品、药剂粉尘、检测废液、有机废气治理过程产生的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经收集后暂存于危废间交由具有相应资质类别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处置。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一般固废贮存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扩建后生活污水经厂区现有三级化粪池、生产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运营期本项目废气包括兽药生产线、饲料添加剂生产线产生的少量粉尘。本项目兽药生产线粉尘来自于粉剂和预混剂生产线。粉剂和预混剂生产过程中粉碎、干燥、粉筛、配料、混合和分装工序会产生粉尘。粉剂和预混剂生产线投料位于独立的备料称量室内,原料在投料口旁开袋,投料采用无尘投料器,通过抽真空将投料口变成负压,能有效减少投料时扬尘量的产生;原料均通过密闭管道输进行称量和配料;混合工序采用密闭高效混合机;包装过程在密闭空间内进行。本项目生产线自动化程度高,密闭条件较好,生产各工序产生的粉尘收集后引至生产线配套的布袋除尘处理系统除尘后再通过设置的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项目固体饲料添加剂投料位于独立的备料称量室内,原料在投料口旁开袋,投料采用无尘投料器,通过抽真空将投料口变成负压,能有效减少投料时扬尘量的产生;原料均通过密闭管道输进行称量和配料;混合工序采用密闭高效混合机;整个过程在密闭空间内进行。本项目生产线自动化程度高,密闭条件较好,生产过程产生的粉尘收集后引至生产线配套的布袋除尘处理系统除尘后再通过2#厂房设置的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改扩建项目产生噪声的设备主要有粉碎机、投料机、给袋机、灌装机、混合机、风机和空压机等,选用低噪设备,基座减振,采取厂房隔声、降噪措施后,经过优化项目总平面布置,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合理布局等措施减少噪声的影响。扩建建设单位落实以下措施:①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合理布局,使高噪声设备尽量远离厂界;②在设备运行时,加强设备的维修与日常保养,使之正常运转,特别是对高噪声设备须经常定期的进行检修;③生产设备下面垫橡胶等软质材料制成垫片或利用弹簧部件,可起到减振作用。 改扩建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分为一般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一般固废主要是员工产生的生活垃圾、饲料回收粉尘、废弃外包装材料、制水产生的废过滤膜及制水滤渣等,项目产生的饲料粉尘回用于生产;废气外包装材料统一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收购站定期收购;废过滤膜和制水滤渣以及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危险废物包括原料内膜袋、废药液桶、废药品、药剂粉尘、检测废液等,危险废物均交由具有相应资质类别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处置。 |
| 分期建设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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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自建污水处理设施 | 《****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 自建污水处理设施 | 达标 |
| 1 | 兽药生产线布袋除尘处理系统 | 《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中相关标准 | 生产各工序产生的粉尘收集后引至生产线配套的布袋除尘处理系统除尘后再通过设置的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 达标 | |
| 2 | 饲料添加剂生产线布袋除尘处理系统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二级标准 | 生产过程产生的粉尘收集后引至生产线配套的布袋除尘处理系统除尘后再通过2#厂房设置的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 达标 |
| 1 | 噪声主要来源于生产车间内外机械设备运转产生的噪声。应优化厂平面布置,对使用的机械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隔声、消声、吸声、隔振、减振措施,确保噪声源场界噪声达标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 选用低噪设备,基座减振,采取厂房隔声、降噪措施后,经过优化项目总平面布置,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合理布局等措施减少噪声的影响。 | 达标 |
| 1 | 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严格履行危险废物转移相关手续,产生的不能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应合理处置,不得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项目产生的饲料粉尘回用于生产;废气外包装材料统一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收购站定期收购;废过滤膜和制水滤渣以及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原料内膜袋、废药液桶、废药品、药剂粉尘、检测废液、有机废气治理过程产生的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经收集后暂存于危废间交由具有相应资质类别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处置。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一般固废贮存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 | 改扩建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分为一般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一般固废主要是员工产生的生活垃圾、饲料回收粉尘、废弃外包装材料、制水产生的废过滤膜及制水滤渣等,项目产生的饲料粉尘回用于生产;废气外包装材料统一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收购站定期收购;废过滤膜和制水滤渣以及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危险废物包括原料内膜袋、废药液桶、废药品、药剂粉尘、检测废液等,危险废物均交由具有相应资质类别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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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