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市公安局购买兴宁市公共区域视频图像服务项目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5月15日
摘要信息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
中标单位联系人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代理单位
代理单位联系人
招标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购买**市公共区域视频图像服务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购买**市公共区域视频图像服务项目):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 **市**区客都大道8号移动大楼 2,870,64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购买**市公共区域视频图像服务项目):

服务类(****)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1 基础设施运营服务 视频存储服务及平台结构化服务 按招标文件要求 按招标文件要求 合同签订后,经采购人书面确认建设点位之日起90日内完成本项目全部建设及施工并投入使用,服务期自项目完成验收采购人确认起租后开始为期3年(36期)。 按招标文件要求
1-1 基础设施运营服务 网络传输服务 按招标文件要求 按招标文件要求 合同签订后,经采购人书面确认建设点位之日起90日内完成本项目全部建设及施工并投入使用,服务期自项目完成验收采购人确认起租后开始为期3年(36期)。 按招标文件要求
1-1 基础设施运营服务 240路400万像素抓拍机服务 按招标文件要求 按招标文件要求 合同签订后,经采购人书面确认建设点位之日起90日内完成本项目全部建设及施工并投入使用,服务期自项目完成验收采购人确认起租后开始为期3年(36期)。 按招标文件要求
1-1 基础设施运营服务 60路400万像素黑光抓拍机服务 按招标文件要求 按招标文件要求 合同签订后,经采购人书面确认建设点位之日起90日内完成本项目全部建设及施工并投入使用,服务期自项目完成验收采购人确认起租后开始为期3年(36期)。 按招标文件要求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正平、钟俊峰、张志东、谢绍青、王永(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中标供应商须向****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该费用不包括在投标报价总金额内)。1)、采购机构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和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收取。2)、中标服务费支付时间:中标服务费必须在中标供应商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付清。

合同包号 合同包名称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收取对象
1 ****购买**市公共区域视频图像服务项目 2.9965 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包1(****购买**市公共区域视频图像服务项目):

供应商 资格性审查 符合性审查 技术得分 商务得分 价格得分 综合得分 得分排名 推荐排名
**** 通过 通过 68.40 15.00 9.25 92.65 1 1
******公司 通过 通过 33.20 12.00 9.23 54.43 2 2
****公司 通过 通过 27.60 6.00 10.00 43.60 3 3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省**市**市人民大道中588号

联系方式:0753-****39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三角镇****广场1#办公楼210号办公

联系方式:192****093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温工

电 话:192****0938

****

2026年05月15日


附件(4)
招标进度跟踪
2026-05-15
中标通知
兴宁市公安局购买兴宁市公共区域视频图像服务项目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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