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亿日气动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000万套机器人元器件项目

审批
浙江-宁波-慈溪市
发布时间: 2026年05月15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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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913********04119XL吴科峰
胡杰波**省**市**市
**智能****园区政通北路599号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年产2000万套机器人元器件项目
2021版本:069-C3489-C3489-其他通用零部件制造
**省**市**市 **智能****园区政通北路599号
经度:121.23821 纬度: 30.25423****环境局
2023-08-29
甬环建〔2023〕26号****
2025-11-2635000
1310****
913********04119XL913********04119XL
**********公司
****0203MA2KNHG10B2025-10-31
2026-04-152026-05-14
https://www.****.net/view-****002-****564********1280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迁扩建迁扩建
未发生变化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原环评设计产能为6000万件套机器人元器件(原厂已有4000万件套产能迁建进入,另外项目新增2000万套机器人元器件,因此合计产能6000万件套机器人元器件)第一阶段验收生产规模为年产4200万套/年机器人元器件
分阶段验收,未超过原环评审批规模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包含机加工、涂胶、移印、注塑、挤出、平板硫化、红冲、热处理、钝化、铝氧化、电泳、喷砂、抛丸等包含机加工、涂胶、移印、注塑、挤出、平板硫化、红冲、热处理、钝化、铝氧化、电泳、喷砂、抛丸等
本次第一阶段新增挤出机新增直接水冷却工艺,部分表面处理线工艺调整、主要原辅材料减少,其余生产工艺基本与原环评一致,不新增排放污染物种类,污染物排放量减少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水喷淋设备2套;酸雾喷淋设备3套,活性炭吸附设备2套;“水喷淋+纤维过滤棉(除湿)+活性炭吸附”处理装置1套;高压静电装置2套;滤筒除尘器若干等。**2套废水处理设施配套中水回用设施,电镀废水处理系统60t/d,非电镀废水处理系统120t/d第一阶段主要建设水喷淋设备2套;酸雾喷淋设备1套,活性炭吸附设备2套;“水喷淋+纤维过滤棉(除湿)+活性炭吸附”处理装置1套;高压静电装置1套;滤筒除尘器4套。 第一阶段主要建设1套非电镀废水处理设施配套中水回用设施,处理能力120t/d,采用混凝沉淀+絮凝沉淀+生化系统+MBR膜处理+多介质过滤+保安过滤+超滤+RO系统。
(1)红冲废气以及热处理废气集气罩收集后,统一经高压静电设施处理后通过15米的排气筒排放; (2)未设置更换槽液暂存池,目前现场设置的含油废水收集池容积为76m3,综合废水收集池114m3(用于收集铝氧化废水及综合废水),含铬废水收集池13m3,高浓度槽液占废水收集池比例低,经收集池搅拌后的废水水质浓度可满足处理要求,****处理站产生冲击; (3)第一阶段建设过程中,油类物质乳化分散在生产废水中,****处理站中的隔油池,通过**气浮时间,进一步去除油类物质,提高了石油类去除效率。 (4)非电镀废水处理设施配套中水回用设施取消了铝氧化废水预处理设施(采用PH调节+混凝沉淀),铝氧化废水直接汇入综合废水中一起处理(采用PH调节+混凝沉淀),增加了一套MBR膜处理系统,可满足原环评生产废水100t/d以及本次调整后实际生产废水99.8t/d的处理需求; (5)酸雾处理措施从原环评的“碱液喷淋+尿素溶液喷淋”调整为“臭氧氧化+碱液喷淋”,废气收集及处理效率未降低,不新增排放污染物种类及排放量。 (6)本项目喷砂、抛丸废气、涂胶废气、移印废气、注塑废气、电泳废气、废水处理站臭气设计风量均有所变化,调整后未降低废气收集率,满足环评要求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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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未发生变化,位于**智能****园区政通北路599号,车间布局与原环评审批基本一致,其中危废间以及一般固废暂存间位置有所调整,未导致环境防护距离范围变化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0 0.9696 1.8451 0 0 0.97 0.97
0 0.388 0.738 0 0 0.388 0.388
0 0.027 0.052 0 0 0.027 0.027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
0 0 0 0 0 0 0 /
0 0 0.266 0 0 0 0 /
0 0.185 0.964 0 0 0.185 0.185 /
0 0 1.167 0 0 0 0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处理站 非电镀废水进入非电镀废水处理系统,非电镀生产废水因处理废水中含有铝氧化废水,故也执行《电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260-2020)“**流域间接排放限值”。对于间接排放中未作要求的COD、石油类、氨氮、总磷、总铁、总氮等污染因子执行纳管协商会议纪要中明确的要求。根据纪要,COD、石油类、悬浮物等污染物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氨氮、总磷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的要求,总铁、总氮参照《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级标准(2027年1月1日起氨氮、总磷、总氮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标准》(DB33/887-2025)) 第一阶段主要建设1套非电镀废水处理设施配套中水回用设施,处理能力120t/d,采用混凝沉淀+絮凝沉淀+生化系统+MBR膜处理+多介质过滤+保安过滤+超滤+RO系统 监测期间,****处理站处理后pH、总铜、总锌、总铬、氟化物最大日均值浓度能达到《电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260-2020)表1“**流域间接排放限值”, COD、石油类、悬浮物、阴离子表面活性剂、BOD5最大日均值浓度能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氨氮、总磷最大日均值浓度能达到《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的要求,总铁、总氮最大日均值浓度能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级标准。 UF出水口以及RO出水口各类指标分别能满足回用水控制指标C类和B类要求。 监测期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放口各污染物最大日均值能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氨氮、总磷能达到《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
2 化粪池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排放,氨氮和总磷满足《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 监测期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放口各污染物最大日均值能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氨氮、总磷能达到《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喷砂、抛丸废气处理设施 《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中表1规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和表6规定的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 喷砂、抛丸废气经管道收集后统一通过一套水喷淋装置处理,最后通过15m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 喷砂、抛丸废气排放口颗粒物排放浓度最大值能达到《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中表1规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2 酸雾处理设施 《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中表5**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 U型封闭+槽边双侧吸收集方式,经收集后汇集至1套臭氧氧化+碱液喷淋装置,经净化处理后通过15米高的排气筒(DA002)排放 酸雾排放口硫酸雾、氯化氢、氮氧化物排放浓度最大值能达到《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中表5**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
3 红冲废气以及热处理废气处理设施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二级标准 红冲废气以及热处理废气集气罩收集后,统一经高压静电设施处理后通过15米高的排气筒(DA003)排放 红冲废气、热处理废气排放口非甲烷总烃、颗粒物以及涂胶废气排放口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最大值能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二级标准
4 涂胶废气处理设施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涂胶废气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25米的排气筒(DA004)排放 涂胶废气排放口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最大值能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二级标准
5 移动式烟尘净化装置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收集后经移动式烟尘净化装置处理后在车间内排放 无组织废气颗粒物排放浓度最大值能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6 喷塑粉尘处理设施 《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 喷塑粉尘收集后经滤筒回收装置回收后通过15米的排气筒(DA005)排放 喷塑粉尘颗粒物排放口排放浓度最大值能达到《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中表1规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7 移印废气处理设施 《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1616-2022)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移印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m的排气筒(DA007)排放 移印废气排放口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最大值能达到《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1616-2022)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8 电泳废气处理设施 《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中表1规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电泳废气收集后通过1套“二级水喷淋塔”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10)排放 电泳废气排放口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最大值能达到《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中表1规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9 橡胶废气处理设施 《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中“表5 **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橡胶废气经收集后一起通过“水喷淋+纤维过滤棉(除湿)+活性炭吸附”处理装置处理后通过25m高的排气筒(DA011)排放 有组织废气中非甲烷总烃均能达到《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中“表5 **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臭气浓度、二硫化碳排放量最大值能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10 废水处理站臭气处理设施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对非电镀污水收集池、反应池及污泥贮存池加盖,臭气收集经水喷淋处理后通过15米排气筒(DA012)高空排放 废水处理站臭气排放口臭气浓度、氨、硫化氢排放量最大值能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隔声降噪 《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东侧为规划**二路(西二环路)(主干路),执行《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4类标准(即昼间70dBA,夜间55dBA) 隔声降噪 监测期间,厂界昼、夜间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其中东侧达到4类标准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按拟定区域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分区要求进行防腐防渗等措施。按要求设置2个地下水监控井。 企业目前已采取了分区防渗,事故应急池、危废仓库、化学品仓库、废水处理站按重点防渗区要求进行了防渗、防漏处理,部分管线敷设采用地上敷设,确保生产设备以及环保治理设施正常运行,防止跑冒滴漏以及污染物超量排放等情况发生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按照 “减量化、**化、无害化” 的固废处置原则,****生态环境厅《关于做好〈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 版)实施工作的通知》(浙环函〔2020〕297 号)的要求,对产生的各类固废进行分类收集、贮存、处置,提高综合利用率。项目产生的金属边角料、阳极残料等一般工业固废**化利用;镀槽槽渣、污水处理污泥等为危险废物,各类危废须按规范送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工业固废转移应严格执行转移联单制度。按工业固废污染防治要求建设一般工业固废和危废暂存间。同时按照《**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的要求,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并与省固体废物治理系统联网 各类固废分类收集。金属边角料、无法回收的塑料、橡胶边角料、废钢砂、金属沉渣收集后外售,纯水制备废过滤介质委托厂家回收;表面处理槽渣、废切削液、废包装材料、废过滤介质、非电镀污泥、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废油、废液压油、冷却废液收集后委托****收集转运;生活垃圾委托环卫统一清运。 ********环境局同意在2025年4月1日到2026年3月31日,在**市(含前湾新区)内开展小微产废单位危险废物专业化收集、贮存服务活动。 目前厂区内设有一个300m2的危废间,已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等要求做好防腐、防渗措施,同时按照《**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的要求,已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并与省固体废物治理系统联网。 厂区内设置1个一般固废贮存间,已按要求做好防风、防雨、防流散等措施,确保固废不会流入外环境,雨水不会进入临时贮存场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对照《关于加****管理部门联动工作的通知》(雨环发〔2021〕8 号)、《关于进一步建立健全环保设施安全管理联动机制的通知》(应急〔2023〕22号)等文件要求,****处理站等重点环保设施,企业应落实环保设施安全生产要求,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对重点环保设施进行设计,并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建立健全安全管控台账资料。 本项目涉及硫酸镍、氯化镍等重点环境风险源,须切实加强项目建设从设计、施工、储存、使用全过程环境风险管理。严格按照《环评报告书》要求落实风险事故防范对策措施,污水站设置事故应急池2个,合计容积306m3,车间内设置60m3事故废水收集桶,编制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有效防范因污染事故排放或安全生产事故可能引发的环境风险,确保周边环境安全。 目前企业按照相关要求正在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已按要求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对建设项目污水处理、粉尘治理进行设计,并建立健全内部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和管理责任制度及安全管控台账资料。 已加强对化学品原料的运输、装卸、贮存、使用等过程的管理;本项目已按照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的相关要求编制了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编号:330282-2025-266-L),并按要求定期演练,现场已设置2个的地上应急水池,合计306m3。表面处理车间内设置含铬事故废水收集池(成品PE桶)共计5m3,可满足应急事故废水收集要求。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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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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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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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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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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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要求企业对排污许可证及时进行变更,按照修改后的排污许可证自行监测要求严格执行自行监测;要求企业及时安装污水回用管道流量计,回用率达到50%以上;完善废气排气筒标识标牌,对废气排气筒进行改造,要求高度达到15m;重新对地面进行防渗处理,并按要求设置导流沟;进一步加强环保设施运行管理和维护,完善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台账;记录固体废物收集处置等信息,完善危废台账制度上述要求的整改内容均已在搬迁前的过渡阶段完成,目前长池路厂区已全部完成搬迁,包括压铸车间(压铸车间搬迁内容已在另外一个《****年产6000万套机器人元器件项目配套压铸、水性喷涂工艺迁扩建项目》完成审批,并已完成第一阶段竣工验收)。企业已按相关要求完成了企业拆除活动污染防治方案,拆除过程中对残留物料和污染物、污染设备和设施的安全处理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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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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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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