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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丽土告字〔2026〕9号
****政府批准,****定于2026年6月5日10:00以拍卖方式出让**市括苍路与金桥街交叉口东南侧地块一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
1、土地坐落:**市括苍路与金桥街交叉口东南侧(详见区位图)。
2、土地用途:商业服务业用地(零售商业用地、餐饮用地、商务金融用地)、社会停车场用地、公园绿地。
3、出让年限:商业服务业用地40年、社会停车场用地50年、公园绿地50年。
二、主要规划指标和起始价:
| 地块 坐落 |
土地面积(㎡)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
绿地率 (%) |
起始价 (万元) |
保证金 (万元) |
| **市括苍路与金桥街交叉口东南侧 |
2799平方米,其中商业用地面积1432平方米,停车场及绿地用地面积1367平方米 |
1.3-1.35,零售商业、餐饮建筑面积不小于970平方米且不大于1000平方米 |
≤50 |
≥10 |
1270 |
635 |
注:1、以上相关规划设计指标均以商业用地为计算基数;2、相关规划设计指标以规划设计条件(丽规条〔2026〕04号)为准。
三、竞买对象要求:
中华人民**国境内外能独立履行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本次拍卖出让申请人应单独申请,不接受联合申请。
申请人竞得地块使用权后如在莲****公司对地块进行开发建设,竞买时需按照《****公司开发建设的说明》中的规定提交《****公司申请》。****公司中的出资构成必须符合《****公司开发建设的说明》的规定,且与《****公司申请》中的申明内容一致。
存在下列情况的不得参加上述地块竞买:根据《**省公共信用信息管理条例》,已被列入严重失信名单的,不得参加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活动。****中心**(岩泉街道、**街道、**街道、万象街道、联城街道所辖范围)存在未按土地出让合同约定缴清土地出让价款且未处置到位的,不得参加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活动。竞买申请不符合拍卖出让须知文件要求的,对因未通过竞得人资格审查的,明确竞价结果无效,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登录**省自然**智慧交易服务平台浏览或下载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6年5月25日到2026年6月4日,登录**省自然**智慧交易服务平台,按系统提示及拍卖须知要求的材料提交申请。报名及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以系统显示为准。标书代写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地点为**省自然**智慧交易服务平台;拍卖报价时间为2026年6月5日10:00至最高价产生。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该项目建成后商业建筑可分割登记、分割转让,其中商务金融部分可按层且建筑面积不低于300平方米进行分割登记。****停车场及公共绿地建成后由地块竞得人整体持有,不得分割销售或分割转让,可单独办理不动产权证(不含地块内公共便道用地),须对外开放。
(二)土地契税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按成交价款的3%由受让人向税务部门缴纳。
(三)本次拍卖设有出让底价。
八、联系方式:
出让人:****
联系人:陈先生(交易)、吕女士(利用)、吴先生(规划)、吴先生(砂管办)
电话:0578-****213、****079、****261、****5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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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