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环市玉城街道城北太平塘小微企业园区四期97亩地块石渣回填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 2026年05月15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招标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中标候选人公示

本招标项目**市玉城街道城****园区四期97亩地块石渣回填工程,招标人为****,委托****进行招标代理,于 2026 年 05 月 15 日在玉小招公共**交易平台(直播间4)开标。现按《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期限自2026年05月18日至2026年05月20日。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书面形式)。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按规定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中标候选人名称

****

项目负责人姓名

李慧

投标报价(元)

****936

项目负责人证书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

建造师注册证书

(浙233********14604)

质量标准

合格

工期

120天(日历天)

无效标的情形

无效标单位名称

无效标的原因

无效标依据

**建科****公司

投标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作无效标处理。

根据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须知第16.3条款“投标人的报价要求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7项,未按要求报价的(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控制价或最高投标限价的),作无效标处理”。

****公司

投标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作无效标处理。且投标文件响应的工程项目名称非本次招标的工程项目名称。

根据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须知第16.3条款“投标人的报价要求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7项,未按要求报价的(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控制价或最高投标限价的),作无效标处理”。

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盖章)

电 话:0576-****7339

日 期:2026年05月18日

招标进度跟踪
2026-05-15
候选人公示
玉环市玉城街道城北太平塘小微企业园区四期97亩地块石渣回填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当前信息
招标项目商机
暂无推荐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