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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 丹香物联网产业园项目(二期) |
| 项目类型 | 其他类 |
| 建设单位 | ****(有限合伙) |
| 编制单位 | - |
| 监测单位 | - |
| 地理位置 | **省-**市-**区 |
| 说明 | 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和《****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办水保〔2019〕172号),****(有限合伙)于2026年5月7日在**市**区主持召开了《丹香物联网产业园项目(二期)》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参加会议的有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方大****公司、设计单位******公司、施工单位**渤海****公司、监理单位**方成****公司等单位的代表及特邀专家,会议成立了验收组。 验收组及与会代表查看了工程现场,查阅了技术资料,听取了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汇报,经认真讨论,形成了丹香物联网产业园项目(二期)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意见。 本项目依法依规履行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程序,开展了水土保持监理工作,足额缴纳了水土保持补偿费;建设过程中实施的水土保持措施符合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要求,完成了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任务,建设相关程序符合现行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有关要求;已建成的水土保持设施外观质量总体合格,水土流失防治指标达到了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目标值,水土保持设施运行正常,较好的发挥了水土保持功能,水土保持设施的后续管理、维护责任已落实,具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条件,同意本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 公示期:2026.****.08-2026.****.04 联系人及电话:赵汉青 137****50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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