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北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6年北海市区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服务(BHZC2026-C3-990080-CGZX)竞争性磋商(远程异地评标)更正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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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6年**市区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5月12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合同专用条款

更正内容:

序号

更正项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1

合同专用条款

(条款号2.5)

合同签订后,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分两期支付合同款,第一期于合同签订后且财政资金到位后,采购人按本项目合同金额的38.6%作为预付款向成交供应商支付;第二期于成交供应商所有抽检服务完成,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并满足项目支付条件的,采购人收到成交供应商开具发票后30日内,向成交供应商按实支付剩余的61.4%服务款项。服务期间应按实际结算单价完成本次服务预算总价所折算的批次工作量,超出服务预算总价的费用采购人不再支付。

合同签订后,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分两期支付合同款,第一期于合同签订后且财政资金到位后,采购人按本项目合同金额的38.6%作为预付款向成交供应商支付;第二期于成交供应商所有抽检服务完成,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并满足项目支付条件的,采购人收到成交供应商开具发票后30日内,向成交供应商按实支付剩余的61.4%服务款项。服务期间应按实际结算单价完成本次服务预算总价所折算的批次工作量,超出服务预算总价的费用采购人不再支付。成交人须按采购人要求进行抽样检验。抽检不合格率不得低于5%。若成交人达到工作要求,则采购人支付剩余合同价款的61.4%。若成交人未达到工作要求,则采购人按比例支付部分成交金额(最少不低于中标金额的85%)。实际支付的成交金额比例与工作要求的对应关系见下表:

食品抽检不合格率

实际支付成交金额比例

5%(含)以上

100%

4.5%(含)—5%(不含)

95%

4%(含)—4.5%(不含)

90%

4%(不含)以下

85%

更正日期:2026年5月15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对本次公告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大道36号

项目联系人:徐郭敏

项目联系方式:0779-****7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陈文村北路7****机关第三办公区2号楼一层

项目联系人(询问):张建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779-****7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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