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市濂溪区人民医院口腔科根管润滑剂等一批耗材遴选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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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腔科根管润滑剂等一批耗材遴选公告

为满足我院临床诊疗需求,保障医疗质量与安全,规范医用耗材采购管理,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医疗机构医用耗材管理办法(试行)》及我院耗材采购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我院现对以下医用耗材进行公开遴选,

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生产厂家或授权代理商报名参与。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口腔科根管润滑剂等一批耗材遴选项目

项目编号:****

遴选内容:

下载

注: 上表中的产品名称和规格仅供参考,

欢迎各供应商提供能满足临床使用功能要求的、符合国家标准的同功能产品。

响应人可以对单个包或全部包内容进行响应,不允许只对包内部分内容进行响应。

遴选目的:确定入围产品及供应商,纳入本院采购供应商目录。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 具备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资质(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1.所投产品如由生产企业直接响应:须提供本企业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进口产品除外)、营业执照。

2.2.所投产品如由经营企业(代理商)响应:

须提供本企业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同时提供所投产品生产企业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进口产品可提供总代理商的同类资质)、营业执照。

2.3.所投产品须具备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含备案信息表)。

3.所投产品如属“**省医保公共服务平台”挂网产品,报价不得高于平台限价;

若同类产品已在平台挂网,则本次响应产品须为已挂网产品。

4.若报名企业为配送企业,可提交生产企业出具的有效授权文件;如尚未取得授权,亦可提交书面承诺函,

承诺在中标后一周内完成配送授权办理。逾期未办理者,将取消其中选资格。


三、报名及资格预审

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026年5月22日17:00(**时间)。

报名方式(二选一):

1.现场报名:前往报名地址提交资格预审材料(格式见附件二)。

2.邮箱报名:将报名邮件发送至指定邮箱 ****@163.com,

邮件主题请注明“项目编号+公司名称+资格预审”,

邮件正文注明报名产品序号及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资格预审材料线下提交或邮寄。

3.资格预审材料:需按照附件资格预审文件(模板)提交纸质版材料并加盖公章,

截止时间为 2026年5月22日17:00(**时间)。逾期送达或材料不全者,视为资格预审不合格。标书代写

4.资格预审结果:报名截止后,我院将组织对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性及符合性审查。

通过资格预审的供应商,将在 3个工作日内 收到电话或邮件通知,并告知后续报价评审会的具体时间地点。

未通过者不再另行通知。


四、报价评审安排

报价评审时间:以资格预审通过通知中载明的时间为准。

报价评审地点:****科技城院区行政楼3楼阳光洽谈室。

报价评审方式:通过资格预审的供应商在评审会现场提交密封的报价函,

经当场开启后,我院将逐一与各供应商进行技术和价格谈判。

谈判结束后,各供应商须现场提交最终报价确认单(格式现场发放),由授权代表签字确认。

最终报价作为评审依据,不得高于初次密封报价。

优先考虑:所投产品近三年内在江****医院有实际使用记录的,在相同报价下优先中选。

供应商须在报价函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供货合同、发票复印件、医院使用证明等,加盖公章)。

中选规则:

1.按单个耗材品种分别评审,满足临床使用技术要求和供货要求的前提下,

每个品种报价最低者确定为该品种的成交候选人。

所投产品如属于**省或**市集中带量采购中选品种,须执行集采中选结果,

其价格及供应商按集采规定执行,不参与本次最低价评审。

2.成交候选人确定后,可视需要安排临床试用,试用合格者正式纳入采购目录;

试用不合格者,取消其中选资格,按排名顺序递补或重新组织遴选。

****医疗机构成熟使用或经临床评估无需试用,可直接纳入采购目录。


五、报价文件要求

通过资格预审的供应商,须在报价评审会现场提交报价函(单独密封):

按附件一格式填写,单独密封在一个信封内,封口加盖公章,****公司、响应产品序号。

六、样品要求

1.响应人在报价评审会现场,如有实物样品请一并携带(每个品种至少1个最小销售单元),

样品需标注产品名称、规格型号及响应人名称。

2.样品可作为临床评审及后续验收的参考依据。

评审结束后,中选样品的提供者如同意,医院可留存用于供货对照;

未中选样品由响应人在评审结果公告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自行取回,

逾期未取回者视为放弃,医院有权自行处置。样品寄送及取回产生的费用由响应人自行承担。

七、注意事项

1.报价应以最小使用单位(如支、片、个等)进行,以人民币“元”为单位,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2.如遇国家、省级集中采购或相关政策调整,本项目将按最新政策规定执行。

3.中选企业须按遴选结果按时签订合同并履行供货义务,严格按所投产品目录供货,不得超所投目录范围供货。

否则,视为失信行为,纳入本院供应商不良记录/黑名单,

终止供货合同,取消其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及相关责任。

4.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成交资格的,将被列入我院供应商黑名单,三年内不得参与我院任何采购活动。

5.响应人对本次遴选公告的内容有质疑的,应当在本遴选公告报名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一次性提交,标书代写

逾期将不予受理。对遴选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在结果公告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提出,否则不予受理。

6.资格预审材料请严格按模板及产品序号顺序装订成册。未按要求装订或材料缺失,将被认定为无效响应。

7.本次遴选确定的中选供应商,合同期限为一年。合同期满前,

医院可根据供应商履约情况及临床评价决定续签或重新遴选。


八、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采购办

联系人:朱老师

联系电话:0792-****805

电子邮箱:****@163.com

地址:**市**区**大道489****科技城院区行政楼3楼采购办


九、附件

附件一****报价单(模板).XLS

附件二****资格预审文件(模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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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14日



附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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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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