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5月6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审批
江苏-扬州
发布时间: 2026年05月15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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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6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2026-05-06 14:0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5月6日至2026年5月11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14-****1527

传 真:0514-****1505

通讯地址:**市扬子江中路188号

邮 编:225000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1

项目名称

****退役光伏板回收综合利用项目

建设地点

****开发区八里镇玉带河路东侧,兴农路(金浦路)北侧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公司

项目概况

公司拟投资1200万元,****园区****公司****开发区八里镇玉带河路东侧,兴农路(金浦路)北侧现有10#、19#厂房及**11#厂房,建设退役光伏板回收综合利用项目,该项目已****开发区管委会备案证,备案证号:扬开管审备〔2026〕116号。

公众参与情况

我局2026年4月24日—2026年4月30****开发区网站进行了受理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对本项目有关情况的意见和建议。

相关承诺

1、环保诚信守法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的要求完善废水处理系统。循环水池定期排水、初期雨水经“调节隔油+絮凝沉淀+气浮”处理后回用于浸泡用水、滚筒清洗用水等。本项目无生产废水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处理厂集中处理。接管标准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其中未列指标参照《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表1中A等级标准。

(二)按照“应收尽收”的原则提高工艺废气收集率,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类废气处理措施,确保各类废气稳定达标排放,并采取有效措施减少生产过程中废气无组织排放。本项目拆框废气经集气罩(带软帘)收集由1#布袋除尘器处理,通过15米高1#排气筒排放;热解废气经冷凝回收矿物油后,不凝气作为燃料进热解炉燃烧处理,不凝气燃烧尾气与天然气燃烧尾气一起经表冷+布袋除尘+二级碱液喷淋装置处理,尾气通过25m高2#排气筒排放,不凝气燃烧尾气处理装置设置一套除雾+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作为备用设备;出料废气经密闭负压收集由2#布袋除尘器处理,筛分废气经密闭负压收集由3#布袋除尘器处理,以上两股废气合并通过15米高3#排气筒排放;危废库废气经密闭负压收集,由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通过15米高4#排气筒排放。1#排气筒、3#排气筒排放的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标准;2#排气筒排放的颗粒物、锡及其化合物、非甲烷总烃、氟化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标准,2#排气筒排放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2/3728-2020)表1标准;4#排气筒排放的非甲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标准。本项目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标准;本项目厂区内无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标准;车间外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2/3728-2020)表3标准。

(三)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主要声源采取减振、隔声和消声措施,合理布局,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四)严格执行危险废物管理的各项法规和标准规范。按照“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确保不造成二次污染。危险废物应按规定委托具备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并按规定办理危险废物转移手续,固体废物在厂内的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完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管理的通知》(苏环办〔2023〕327号文)、《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做好**省危险废物全生命周期监控系统上线运行工作的通知》(苏环办〔2020〕401号)等相关规定,防止产生二次污染。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固废有:废包装材料、铝边框、接线盒及引出线、硅片、焊带、杂质、玻璃、拆框废布袋及收集粉尘,收集后委托专业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危险废物有:废矿物油、水封罐废水、碳化残渣(含收集粉尘)、沉淀物、污泥、沾染危废的废布袋、喷淋废液、废活性炭、废液压油、含油劳保用品、废油桶等,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本项目**2座一般固废库,面积分别为1350m2和150m2,**一座80m2危废库,用于固废暂存。

(五)加强环境风险防控工作,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制定完善的事故风险防范措施,建立健全突发环境事件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系统,定期组织演练,及时有效处置污染事件,设专人负责危险废物的安全贮存、厂区内输运以及使用,制订严谨的操作规程明确岗位职责。

****公司应按《**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苏环控〔1997〕122号)的规定设置排污口,各类环保设施应设立标准的图形标志。

(七)落实《报告表》提出的营运期环境管理和监测计划,按照规范要求定期开展自行监测,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八)本项目试生产前必须落实危废处置单位,在发生实际排污行为之前,必须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的规定申领排污许可证或者排污登记,不得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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