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我院使用后未被污染输液瓶(袋)的回收管理,现对“未被污染输液瓶(袋)集中回收服务”进行公开征集回收方案,欢迎已列入省、市商务部门定点回收名录且完成卫健、商务部门备案的企业报名响应。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未被污染输液瓶(袋)集中回收项目
服务内容:负责我院产生的未被污染输液瓶(袋)、透析桶(AB桶)及玻璃瓶的回收、转运及安全处理。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回收对象:使用后未被污染的塑料输液瓶、输液袋及透析桶和玻璃瓶。不包括任何属于****国卫办医发〔2017〕30号文件明确的“不可回收范围内的输液瓶(袋)”。
二、医院年回收量参考数据
为便于各潜在供应商评估项目规模及编制方案,现将我院2025年度回收数据公布如下:
| 回收种类 |
年度回收量 |
| 输液瓶/袋 |
7344kg |
| 玻璃瓶 |
20688kg |
| A桶 |
15273个 |
| B桶 |
10196个 |
| 注:以上数据为2025年度实际回收量,仅供潜在供应商参考评估,不构成对未来回收量的承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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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报价要求
因上一期合同约定双方互不收取费用,现基于塑料原料价格上涨等因素进行公开询价。供应商需在响应文件中明确回收方案及费用标准(回收方向院方支付),报价或方案应充分考虑回收物的交接、转运、称重等环节。标书代写
四、主要服务要求:
院方只负责将未被污染输液瓶(袋)与医疗废物分开存放,潜在供应商需自行准备印标注有“未被污染输液瓶”字样的编织袋。
潜在供应商需免费提供回收专用三联单记录册,负责回收现场的称重及记录工作。
双方指定联系人需共同在回收记录三联单上签字完成交接。
潜在供应商必须依据环保规范进行安全处理,承诺“回收物不用于原用途、不制造餐饮容器及儿童玩具”,****政府相关部门的监督。
五、供应商资质要求
资质要求:必须已列入省级或市级商务部门公布的定点回收企业名录,并已完成卫健部门及商务部门的备案(需提供官方公布名单截图或备案回执等证明材料)。
主体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再生**回收、塑料回收加工或与本项目相关的内容)。
信誉要求: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特别是未违反环保及医疗废物管理规定)的书面声明。
六、报名及方案递交(所有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1)资质证明文件: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列入省、市定点回收名录及完成备案的证明文件。
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格式自拟)。
(2)项目回收方案及报价文件(密封):
针对本项目的具体回收处置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回收频次、运输车辆配置、暂存点管理、应急预案等)。
详细的****医院缴纳回收费用的标准)
封面注明项目名称及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递交时间:请于2026年6月1日9:00前送达。
递交地址:**市武夷大道18号****总务科
联系人:衷先生,联系电话:0599-****008
七、其他
本次公示为采购意向发布及市场询价,我院将对报名供应商的资质进行符合性审查,并结合回收方案与报价进行综合评审。欢迎各潜在回收企业提交方案。
本次公示不构成任何形式的要约,最终采购方式及合同条款以正式采购文件为准。标书代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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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