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水利局:
你局《关于出具意见的请示》(诏水利〔2026〕48号)收悉。根据《**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闽发改投资〔2013〕826号)等文件精神,经审查,原则同意你局提交的《**省九**涝区排涝工程(**县境内)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以下简称《评估报告》)及“项目社会稳定为低风险等级”的结论,请你局根据《评估报告》提出的风险防范和化解风险的方案措施抓好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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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