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文件标书代写
更正内容:
1.原招标文件中“第二章、投标须知中工期:接到甲方进场通知后15日内送货到客户现场,并完成设备安装调试且整机运行正常。”修改为“供货期限:接到甲方进场通知后30日内完**装、调试、检测、备案登记后交付使用正常。”
2.原招标文件中“第三章、采购需求书中12、其他要求★(关键指标)”修改为
| 序号 |
项目 |
技术要求 |
| 12 |
其他要求★ (关键指标) |
空气出气口采用三级过滤装置。 |
| 设备应通过当地质检部门进行备案并取得相应登记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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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换原出气口连接到分拣线长65米内径65mm主管道(无缝钢管)气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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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旧设备拆除和新设备安装由中标单位进行,****公司实施,实施过程要符合当地质检部门要求(相关费用由中标单位自行承担,招标人不再另外支付) |
3.原招标文件中“第五章、采购合同中第九条、乙方应在接到甲方进场通知后15日内免费送货到甲方现场,并完成设备安装调试且使用正常,遇到特殊情况需要延后送达的,应当征得甲方书面同意。甲方指定地点为**省**市**区燕南路666****中心 ”修改为“乙方应在接到甲方进场通知后30日内完**装、调试、检测、备案登记后交付使用正常,遇到特殊情况需要延后的,应当征得甲方书面同意。甲方指定地点为:**省**市**区燕南路666****中心。
4.提交(上传)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顺延至2026年6月1日15点00分(**时间);标书代写
5.提交询问(澄清、问题)时间和方式:顺延至2026年5月22日8时00分前;
6.澄清、答复:顺延至2026年5月22日17时30分前
采购文件其他内容不做调整。本次更正公告视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供应商自行查看下载,如因供应商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给各潜在供应商带来不便,敬请谅解!标书代写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
招标人:****
地址:**省**市**路258****中心院内
联系人:张道磊
电话:139****1707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省**市胜利东路1599号仁合大厦7、8楼
联系人:王杰
电话:189****5577
电子邮件:****@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