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5-13 17:09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的相关要求,对“**县年产20万吨绿色再生铝生产及1800万套高端产品制造循环经济产业园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众参与信息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况
项目名称:**县年产20万吨绿色再生铝生产及1800万套高端产品制造循环经济产业园项目;
项目性质:**;
项目地点:****园区胜境片区;
建设单位:****;
项目概况:项目用地面积约160.36亩,总建筑面积约59600平方米,建设厂房、仓储库房、研发中心、综合办公区、员工宿舍及食堂,购置生产线相关设备并配套建设附属设施。项目分两期建设,一期建设年产10万吨绿色再生铝生产及50万套无人机、航天航空、高铁配件、750万套摩托车配件制造项目;二期建设年产10万吨绿色再生铝生产及1000万套汽车、电动车、电机零部件制造项目。
二、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
联系地址:****园区胜境片区;
联系人:杨工
联系邮箱:****@163.com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公司
通讯地址:**省**市**区前卫西路金坤尚城A-A幢30层3002号
联系人:詹工
联系邮箱:****@qq.com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公众参与的目的是收集工程影响范围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的观点、要求和愿望。公众如果对项目或环评工作的工作程序及工作内容持有异议,请在10日内与项目单位或环评单位进行联系。
五、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建设项目公众意见表见附表。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联系方式见上文。请在10日内将您的意见反馈给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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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13日
附件1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 项目名称 | **县年产20万吨绿色再生铝生产及1800万套高端产品制造循环经济产业园项目 | |
| 一、本页为公众意见 | ||
| 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 (填写该项内容时请勿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内容,若本页不够可另附页) | |
| 二、本页为公众信息 | ||
| (一)公众为公民的请填写以下信息 | ||
| 姓 名 | ||
| 身份证号 | ||
| 有效联系方式 (电话号码或邮箱) | ||
| 经常居住地址 | 省 市 县(市、区) 乡(镇、街道) 村(居委会) 村民组(小区) | |
| 是否同意公开个人信息 (填同意或不同意) | (若不填则默认为不同意公开) | |
| (二)公众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请填写以下信息 | ||
| 单位名称 | ||
| 工商注册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 有效联系方式 (电话号码或邮箱) | ||
| 地 址 | 省 市 县(市、区) 乡(镇、街道) 路号 | |
| 注:法人或其他组织信息原则上可以公开,若涉及不能公开的信息请在此栏中注明法律依据和不能公开的具体信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