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市**区提升农村饮水质量工程(**区农村供水保障工程)-二期工程监理已由**市****委员会以潼发改审[2025]5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政府专项债和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2.1 建设地点:柏梓镇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本工程为**区柏****水厂),供水规模为35000m3/d,该工程分二期建设,本期设计供水规模为20000m3/d,采用常规水处理工艺,工程类型为Ⅰ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配水池、预沉池、网格絮凝斜管沉淀池、无阀滤池、**池、送水泵房、加氯加药间、排水排泥池、污泥浓缩池、平衡池、脱泥机房、管理房、以及自控、监控、电气、设备及道路、绿化等。
2.3 √本项目工程总投资金额:7425.88 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建筑安装工程费估算金额: 4780.44 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监理合同估算金额:573652.80元
2.4 招标范围:按照现行监理规范的要求,完成本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各工序各部位的监理,以及工程验收证书取得至签发缺陷责任终止证书和工程结算的监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对该工程投资控制、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建设安全监管及文明施工的有效管理、组织协调,并进行工程合同管理和信息管理等。
2.5 监理服务期限:从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满止,其中:计划施工工期:54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24个月。
2.6 标段划分: /
2.7 其他: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招 标 人: | **** | 代理机构: | **** |
| 地 址: | ******办事处**路666号 | 地 址: | **市**区巴渝大道288号14幢3-19 |
| 邮 编: | 邮 编: | ||
| 项目负责人: | 陈老师 | 项目负责人: | 陈老师 |
| 电 话: | 023****3820 | 电 话: | 139****1277 |
| 传 真: | 传 真: | ||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 账 号: | 账 号: | ||
| 监督部门: | **市潼****管理局 | ||
| 电 话: | 023-****238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