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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式义私宅位于**市五马**二巷50号,一至三层及局部四层已完成建设,现向我局申请房屋规划核实,具体情况及我局意见如下:
该户实建建筑面积为295.49平方米,原审批建筑面积为257.89平方米,实建比原审批多37.6平方米,主要是超建二至局部四层建设造成。实建立面与原审批一致,正立面及背立面均采用浅色调外墙瓷砖,与周边建筑立面相协调。
****执法局已依法对该户违法建设行为进行查处,我局拟同意按原审批建筑面积办理规划核实,超建部分面积允许保留使用但不予确权登记。
现根据规划管理的相关规定,对实建情况及我局处理意见予以公示。有效公示期7个工作日,时间从2026年5月14日至22日。公示地点和方式:项目现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cn/zfxxgk/qzszfxxgkpt/qzszrzyj/fdzdgknr/wsgs/ghgs)。如对该房屋实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限内向我局提出具体书面意见(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业务咨询电话:0777-****722,李工。
特此公示。
附件:1.原审批建施图复印件
2.竣工测量图复印件
(详见项目现场、****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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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