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自治区**市**区乃普石窟保护项目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招标编号:****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自治区**市**区乃普石窟保护项目招标由**市****委员会以昌**发改基建【2026】37号批准实施,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拟对本项进行公开招标。资金来源为自治区文物保护资金,****受****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自治区**市**区乃普石窟保护项目; 2.2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2.3项目规模:**自治区**市**区乃普石窟保护项目,含考古清理发掘30㎡、载体崖体人工清理1714㎡、主动防护网375㎡、锚杆990m等工程。 2.4招标范围:该项目相对应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 2.5项目地点:**市**区面达乡。 2.6资金来源:自治区文物保护资金。 2.7建设工期:240日历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文物局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二级资质(业务范围含石窟寺石刻)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类似项目描述:是指本项目类似相关)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2.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有文物保护责任工程师证书(从业务范围含石窟寺石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四、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05月18日00时00分至2026年05月23日00时00分(**时间,下同,)在**自治区公共**交易网(http://ggzy.****.cn/)电子招投标系统报名。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26年05月18日00时00分至2026年05月23日00时00分,在**自治区公共**交易网(http://ggzy.****.cn/)电子招投标系统下载招标文件。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06月08日10时00分,地点为**自治区公共**交易平台(通过**自治区公共**交易网登录,网址:ggzy.****.cn)。标书代写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公告在《**自治区公共**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同时发布。 八、其他 1、投标企业在投标时需要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至系统中、并在**自治区公共**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即不见面开标大厅,可登录**自治区公共**交易平台访问)用企业CA锁制作电子标书的锁,解密上传的电子标书。电子标服务 2、本项目实施不见面开标,各投标人应自行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公司发起解密后,各投标人应在30分钟内完成解密,超过时间仍未解密的视为放弃本项目投标。各投标人应随时保持在线状态,****委员会对投标文件提出疑问时进行解答,如出现疑问且未能联系到投标人,评标委员会有权对有疑问的投标文件作出不利于投标人的解释,并对该解释负责。标书代写 3、各投标单位需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纸质版投标文件(一正一副)、U盘电子版投标文件贰份、做留档保存。开标当天现场递交地址:开标当天送****交易中心6楼开标室交于招标代理机构,递交人无需参与开标过程。邮寄送至:昌****花园小区。 4、本项目执行关于印发《**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领域推行项目建设资金共管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 5、区内外企业均需在**自治区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进行注册。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 办公地址:**市**区 联系人:樊先生 联系电话:181****0602 招标代理机构:**** 办公地址:昌****花园小区 联系人:宋女士 联系电话:173****6639 监督单位:****旅游局 联系电话:139****0138 **** 2026年5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