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黄尚家私人住宅位于**市**街51号,一至四层及局部五层已完成建设,现向我局申请房屋规划核实,具体情况及我局意见如下:
实建建筑面积为491.93平方米,原审批面积为452.39平方米,实建超原审批39.54平方米,主要为封闭阳台及超建局部五层。原审批正立面一层采用**花岗岩,二至五层正立面及背、侧立面均采用白色外墙涂料;实建正立面一层采用**花岗岩,二至五层正立面采用橘黄色外墙涂料,侧、背立面均采用水泥砂浆抹面。原审批正立面二至四层为开放阳台,实建封闭阳台。实建位置较土地位置未偏移,无占用规划道路,满足消防安全,实建与同排持平建设。
该户违法建设行为****执法局依法进行查处,我局拟同意按原审批面积及实建立面办理规划核实手续,超建部分允许保留使用但不予确权。
现根据规划管理的相关规定,对实建情况及我局处理意见予以公示。有效公示期7个工作日,时间从2026年5月15日至25日。公示地点和方式:项目建设地点、****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cn/zfxxgk/qzszfxxgkpt/qzszrzyj/fdzdgknr/wsgs/ghgs)。如对该房屋实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限内向我局提出具体书面意见(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业务咨询电话:0777-****809,甘工。
特此公示。
附件:1.原审批方案图复印件
2.竣工测量图复印件
****
2026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