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道路照明智慧化改造一标段工程(丰乐大道、京沪大道、**大道等道路)更正公告3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县**道路照明智慧化改造一标段工程(丰乐大道、京沪大道、**大道等道路)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5月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标书代写
质疑内容:质疑一、项目计价方式前后条款冲突,请明确执行标准 招标文件第 15 页投标人须知第 5 条计价方式约定:本项目采用固定单价合同;但第 45 页备注第(3)条又注明本项目为总价包干方式。 同一项目出现两种相悖计价约定,条款相互矛盾,请贵方明确本项目最终计价方式以哪条为准,并统一招标文件相关表述。
回复:第 45 页备注第(3)条调整为:采购设备安装施工期间,若涉及现有绿化、道路、地坪及其他既有设施需破除、迁移及恢复修复的,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实施并承担全部破除及复原修复费用;所有相关费用已综合包含在投标总价内,采购人不另行计量、不额外支付任何费用。请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报价时充分现场踏勘、综合统筹考虑相关所有风险及费用。
质疑二、预估工程量依据缺失、结算及变更规则不明,且违反国家计价规范 1、招标文件第 43 页第四章《采购需求及技术参数要求》第 11、12 条,列明电缆 6000 米、内护套线 10000 米均为预估量,注明以现场实际需求为准且后期不予增加任何费用,要求投标人自行承担风险报价。 2、目前招标文件未说明本项目工程量预估编制依据,未明确最终按单价合同还是总价合同结算;同时未约定实际用量超出预估量时电线电缆变更计价及签证标准,施工图纸亦无相关标注说明,依据严重缺失。 3、该约定违反《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相关强制性规定:工程量偏差、招标清单数量不准的风险应由招标人承担,投标人仅承担综合单价及人材机价格波动风险。建议将本次电缆、护套线等预估工程量列入暂列金项目,合理设置暂列金额度。
回复:本项目主要内容为丰乐大道、京沪大道、儒林路、**大道等十条道路,约 3000 盏路灯光源采购更换、单灯控制器采购及安装,核心以灯具、控制器、线缆等货物采购为主,配套提供安装调试服务,属于货物类采购项目,并非传统建筑施工类工程不属于必须强制适用《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其中电缆 6000米、内护套线10000米为采购单位使用需求测算的预估量,电缆及内护套线实际用量超出预估量5%以内(含)由中标人自行承担;超出5%以上部分,费用由采购单位承担;(如超出5%及以上采购单位可另行选择其他供应商,具体以签订合同时与业主协商确定)。预估量仅作为投标人报价参考。投标报价应综合考虑现场条件、损耗、工期、价格波动等全部风险。本项目为采购项目无清单控制价,不适用暂列金设置规则,电缆、护套线不单独计量结算,不设置暂列金。
技术参数响应表、货物的详细配置清单、分项报价清单均需要均需要按照每个规格灯具分别逐一提供证明材料
更正日期:2026年5月15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此更正公告内容视同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潜在供应商及时关注网站查看并下载。如因供应商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给各潜在供应商带来不便,敬请谅解。标书代写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称:****
地址:**县儒林A区安置房东北角
联系方式:朱晓春 152****1801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县颐高人才公寓1606-1607室
联系方式:王艳157****5004
五、附件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