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金信拍卖武汉市新洲区1处房屋相关期限的承租权拍卖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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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信拍卖:**市**区1处房屋相关期限的承租权拍卖公告
公告来源:**** 发布时间:2026-05-15

拍卖地点:中拍平台

拍卖时间:2026-05-25 09:00

预展地点:**市**区邾城南新街**大道343号

预展时间:2026-05-18~2026-05-22

受委托,我公司定于 2026 年 5 月 25 日 上午9时-10 时 (延时除外)在中拍平台(https://paimai.****.cn/)对**市**区 1 处房屋相关期限的承租权进行公开网络拍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标的概况:

**市**区邾城南新街**大道343号(106.00㎡)房屋5年期承租权, 出租面积共约 106.00 ㎡ ,出租期限5年。起拍价 26004.00 元/年(首年年租金,含增值税),竞买保证金 7000 元。

二、拍卖标的展示时间及地点:

1、本次拍卖标的自公告之日起至 2026 年 5 月 22 日 16时 止在标的所在地展示。因标的存放所在地的管理需要,有意竞买人查看标的需提前预约。以上标的资料仅供竞买人报名时参考。标的以现场存放情况为准,委托人及拍卖人声明不能保证标的的真伪或品质优劣,对拍卖标的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材料,仅供竞买人参考,委托人及拍卖人不承担本标的的瑕疵担保责任。竞买人须亲自实地看样,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竞买人有责任自行了解拍卖标的的实际情况****拍卖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2、不管竞买人是否到实物所在地现场看样,成交后拍卖人、委托人不承担瑕疵责任、对标的不作任何解释,竞买人自行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

三、报名登记:

1、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2、报名截止时间为 2026 年 5 月 22 日 16时止,逾期不予办理。意向竞买人需在报名截止时间前自行在中拍平台按要求完成注册登记,并上传有效身份证件进行实名认证、报名,完成线下书面竞买手续的办理,以有效报名资料和竞买保证金到帐时间为准。我公司在确认竞买人的竞买手续办理完毕后对竞买人进行拍品授权,竞买人方可取得竞买资格。标书代写

四、竞买保证金缴款账户:

户名:****

开户行:华夏银行****支行

账号:523********191****4632

五、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致电咨询。

六、重要须知:

1、标的房屋现处于空置状态。

2、标的房屋及附属配套设施设备依现状出租并交付,如有装修的拆除、翻新改造装修、安全隐患的整改、房屋及配套系统设施设备的修缮、改造升级及日常维修维护等,均由承租方负责并承担费用。

3、标的房屋仅作为办公或商业经营使用,不得用于开设严重扰民行业(如:重油烟餐饮、机修、机加工等可能产生污染、 噪音或安全隐患的行业)和娱乐行业(如:KTV、歌舞厅、夜总会等)及其他与国家法律法规相违背的用途或行业。

4、租金按年支付,先付后用。第4个租赁年度及第5个租赁年度的租金标准,在成交年租金的基础上按3%递增一次。

5、出租方可给予中标承租人20天的免租装修期,免租装修期包含在5年租期范围内,不再额外给予。

6、承租人须交纳租房保证金(押金),具体金额按拍租成交价(年租金)的10%标准交纳。

7、在不影响标的房屋建筑结构及使用安全前提下,承租人可对标的房屋进行内部装修。

8、承租人改变房屋的外立面、建筑结构、安放影响房屋结构的设施设备等,至少须提前10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告知出租方,并附具备相应资质要求单位出具的设计、实施方案,在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办理并通过报批、报建手续方可实施。

9、装修改造中承租方违反限制性约定的,出租方可终止与承租方《房屋租赁合同》并收回标的房产,承租方除须负责恢复房屋原状外,还需赔偿出租方损失(除应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之外,还应当承担守约方向违约方主张权利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公证费、鉴定费等等)。

10、承租人不得通过搭建、扩建等方式增加面积。

11、承租人自接收房屋之日起,水、电、气、物业管理、环卫费(含化粪池清理费)、网络通讯费、安全消防费等费用均由承租人承担。

12、标的房屋及附属配套设施设备依现状出租并交付。承租方应在递交承租申请前对房屋及设施设备进行充分踏勘,确认标的房屋符合自身需求。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标的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出租方不对房屋的适用性作任何保证。承租方须充分了解标的房屋的现状和瑕疵,****租赁行为可能存在的风险有充分的认识,租赁后不因可能产生的任何经济损害或民事责任而向出租方进行追责和索赔。

13、承租方自行负责标的房屋的安全、防火等工作,如因承租方原因造成水、电、火等事故的,承租方负全部责任,并赔偿出租方及第三方由此产生的全部损失。承租方必须积极配合出租方对标的房屋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消防及安全检查。

14、出租方、承租人须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安全协议》、《廉洁协议》。

七、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 **省**市 ****开发区**大道路66号金利屋大厦17楼11室。

联系电话:贾经理185****2513;刘经理187****75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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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年 5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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