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用公开招标****银行总行机关食堂配餐服务采购 (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邀请供应商参加投标。
1、备案编号:/
2、项目编号:****
3、预算金额、最高限价: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
4、招标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及招标文件第五章。
5、****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本项目不适用。
节能产品:本项目不适用。
环境标志产品:本项目不适用。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 1:设置专门采购包
面向的企业规模:中小企业
预留形式:设置专门采购包
预留比例:100%
6、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6.1法定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6.2特定条件:
采购包:1
|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 资格承诺函 |
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
| 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 购。 |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
| 资格要求 |
供应商需具备合格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
6.3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投标文件中应提交的“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7、招标文件的获取
7.1、招标文件获取期限:2026年5月16日到2026年5月22日(自发布邀请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8:00:00至12:00:00,下午14:30:00至17:30: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7.2、报名期限内,供应商应根据采购公告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及规定地点进行报名。未报名将导致其不能获取采购文件且响应文件被拒收。
7.3、获取地点:**省平**小溪镇河滨北路103-39号。
7.4、获取方式:供应商应当从采购代理机构合法获得本项目的采购文件并登记报名,否则提出的质疑或提交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8、投标截止标书代写
8.1、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6月5日9时00分。标书代写
8.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省**市平**小溪镇河滨北路103-39号。标书代写
8.3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首次响应文件送达载明的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9、开标时间及地点标书代写
同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标书代写
10、公告期限
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自发布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11、采购人:****
地址: **省**市平**小溪镇北环路86号
邮编: 363700
联系人:杨慧敏
联系电话:180****9362
12、代理机构:****
地址:**省平**小溪镇河滨北路103-39号
邮编:363700
联系人:曾燕清
联系电话:136****0634
附1:采购标的一览表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 780000.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 780000.00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7800.00
|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标的金额 (元) |
计量单位 |
所属行业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 1 |
****机关食堂配餐服务采购 |
1.00 |
780000.00 |
项 |
餐饮业 |
否 |
采购包1:
(1)报价要求:
| 序 号 |
报价内容 |
计 量 单 位 |
报 价 单 位 |
最高限价 |
价款形式 |
报价说明 |
| 1 |
****机关食堂配餐服务采购 |
项 |
元 |
780000.00 |
总价 |
无 |
(2)报价明细要求:****机关食堂配餐服务采购
| 序 号 |
报价明细内容 |
报价要求 |
计量 单 位 |
报 价 单 位 |
最高限价 |
价款形式 |
报价说明 |
| 1 |
****机关食堂配餐服务采购 |
****机关食堂配餐服务采购 |
项 |
元 |
780000.00 |
总价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