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智慧城市局“虚拟综窗”服务采购项目拟采用公开比选方式确定**方,现诚邀符合条件的参选人参与此次比选。
一、比选项目概况
(一)比选人:****。
(二)采购项目:****开发区智慧城市局“虚拟综窗”服务采购项目。
(三)项目控价:15万元/年。报价超过此价格,视为无效参选。
(四)项目周期:该项目合同服务期限为1年。
(五)比选申请有效期:90个日历天(自比选申请递交截止日起),比选有效期内,比选申请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申请文件。标书代写
二、参选人资格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比选申请人提供营业执照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可以采取承诺制,提交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比选申请人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可提供近一年任意一个月****银行电子回单或者行政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复印件和缴纳社保证明复印件,或者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可以采取承诺制,提交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其他类似效力要求:比选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参加本次比选活动的合法代表。(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护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项目内容及要求
本项目为****开发区智慧城市局“虚拟综窗”服务采购项目,通过构建“虚拟综窗”平台,部署“虚拟综窗”设备,实现远程视频联办、材料在线核验、问题即时反馈,打通跨区域、跨层级政务服务业务办理“最后一公里”,推动政务服务从“可办”向“好办、易办”转变,提升政务服务整体效能。具体要求详见比选文件及项目设计方案。
四、报名及领取比选文件
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自公告发出起至2026年5月21日(星期四)17时00分前****服务中心B501报名并领取比选文件。
领取比选文件时必须携带:公司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单位公章)、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响应文件有关的全部费用。
五、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和方式
参选人应于2026年5月27日(星期三)14:30至15:00到比选地点现场递交响应文件。
响应文件必须在规定截止时间前送达比选地点。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比选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本次采购不接受邮寄的响应文件。标书代写
比选地点:**高新区益州大道中段999号****服务中心)D501会议室。
六、比选人联系方式
比选人:****。
地址:**高新区益州大道中段999号****服务中心)B501办公室。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28-****9171。(工作日9:00-12:00、13:00-17:00)